产品|重疾险新规落地,产品创新向服务端延伸( 二 )


以甲状腺癌为例 , 甲状腺癌的调整在此次2020版重疾定义规范修订中受到极大关注 。 根据新规 , 甲状腺癌将实行分级赔付 , TNM分期为Ⅰ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划归为“恶性肿瘤——轻度” , Ⅱ-IV期甲状腺癌划归为“恶性肿瘤——重度” 。
重疾定义修订会对价格产生哪些影响也是许多消费者关心的问题 , 实际上 , 重疾定义修订并不能与重疾产品的费率简单地关联起来 。 重疾产品费率的影响因素是多元的 , 包括长期投资收益率假设、费用率、风险发生率等 。
在新定义产品定价上 , 姜利民表示 , “假定其他因素全都不变 , 单就本次修订来看 , 重度疾病的保障成本会降低;轻度疾病的保障成本会升高;如若有轻症豁免保费功能 , 则此项利益的成本也会上升 。 所以影响价格向上、向下的因素都有 。 ”姜利民说 , “而且在监管的框架下 , 重疾保险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市场 , 产品价格取决于产品的供给和需求 。 对此 , 消费者大可放心 。 新产品的价格也会在各家保险公司的竞争中达到一个合理的水平 。 ”
反而消费者应该关注保险产品是否真正适合自己 , 是否解决了自己的需求 , 不要因为价格高一些或者便宜一些去作为购买标准 , 买对才是最重要的 。
姜利民建议消费者三步走 , 一是先明确自己的保障需求;二是选择一个稳定经营的公司、一个专业的保险营销员来选购适用的产品;三是要关注产品的增值服务 , 特别是健康保险 。 “买保险 , 就是买安心 。 ”
对于消费者在重疾定义修订后如何选择新旧产品和购买时间的困惑 , 保险公司也正在大力探索解决方案 。
以友邦为例 , 11月9日 , 友邦公开发文表示 , 针对“全佑系列”客户特别推出理赔“取优”方案:对于“全佑系列”保单客户于2020年11月9日(含)之后首次确诊的重大疾病 , 在就该重大疾病申请理赔时 , 对保险合同所适用的疾病定义可基于该次理赔“取优”原则 , 在符合原保险合同的“疾病定义规范(2007)”与“疾病定义规范(2020)”两项行业疾病定义规范中进行选择 。
面对重疾定义的变化 , 友邦的客户不需要任何的纠结 。 友邦此次推出的“取优”原则 , 充分体现了其“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 。 其实这一“取优”原则的实施对友邦来说并非首次 ,2007年重大疾病保险规范出台时 , 友邦遵循有利于客户原则审批相关理赔申请 。
2014年 ,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出台 , 友邦继续遵循了“客户利益有利原则” , 长期以来 , 友邦始终信守承诺 , 将客户利益置于首位 。
重疾定义的修订和快速变化的外部环境息息相关 , 回到消费者端 , 如何解决真正的痛点?
回顾重疾险行业的变革和发展历程 , 友邦一直是深耕者和先行者:
2011年
领先市场较早引入轻症赔偿;
2013-2014年
增加了特定重大疾病额外保障;
2015年
率先推出“重疾赔付后自动恢复身故保额”利益;
2016-2019年
持续升级重疾种类、赔偿次数 。
针对不同收入 , 不同人生阶段的客户 , 友邦推出了有针对性的保障产品解决方案 。 而随着保险业与大健康产业融合的不断加深 , 以及客户和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 , 友邦坚守“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 , 不遗余力地通过产品升级和服务创新 , 打造和扩展健康生态圈 , 成为客户可信赖的健康管理伙伴 。
通过进一步升级集“每日健康管理、多重保障计划、护航疾病康复”于一体的一站式健康管理方案 , 友邦正着力夯实“全程健康友保障”的价值主张 , 提升健康生态圈对客户生活的覆盖广度与深度 。
正如姜利民所言 , 此次重疾险新定义的推出赋予了保险公司更大的创新空间 , 也将再一次凸显重疾险的角色和应有的功能 , 进一步助推重疾产品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 而最终获益的将是广大的客户和消费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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