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闻记录|跨境电商:欧盟电商增值税改革法案将于2021年7月1日实施( 二 )


“一站式”合规并非强制规定 , 属于可选择适用的政策 , 需要企业额外申请 , 符合相关的申请条件后才能适用 。 笔者建议开展欧盟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 , 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是否适用“一站式”合规机制 。
明确电商平台增值税纳税义务 在欧盟现行增值税规则下 , 没有对电商平台的增值税义务做出明确规定 。 通常情况下 , 电商平台可能不需要对供应商或消费者的行为承担增值税纳税义务 。 一旦出现涉税违法行为 , 部分成员国也只能适用现行增值税规则中的连带责任人条款 , 追究电商平台的责任 , 甚至无法追责 。
为进一步明确电商平台的增值税纳税义务 , 此次改革法案规定 , 电商平台可视作行纪人(commissionaire) , 其发生的特定销售行为视同从卖家手中购入货物并后续转卖至消费者 , 电商平台需要承担增值税纳税义务 , 在最终销售国申报和缴纳增值税 。
笔者建议开展欧盟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 , 加强与卖家的沟通 , 厘清与卖家之间的合规义务分配 , 及时获取必要的交易数据 , 以准确计算需要缴纳的增值税税款 。 同时 , 提高信息管理水平 , 既要做到准确验证卖家所提供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 , 也要适应政策变化带来的文档收集、保存和发票开具等方面的新要求 。 电商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 , 考虑是否适用“一站式”合规机制 , 以降低合规负担 。
原载于中国税务报2020年10月16日B4版
作者:邓依雯 吴青伦
见闻记录|跨境电商:欧盟电商增值税改革法案将于2021年7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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