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保险制度|深圳推出长期护理险 “五险”变“六险”

【护理保险制度|深圳推出长期护理险 “五险”变“六险”】《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近日获审议通过 , 明确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 自此 , 深圳市民将拥有除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之外的“社会第六险” 。
条例拟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 , 并规定明年10月1日起征缴长期护理保险费 , 为深圳“有备而老”提供法治保障 。 据了解 , 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此次立法的亮点之一 。 深圳市将遵循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 , 构建以长期护理保险为基础 , 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照护保障体系 , 为失能人员提供长期照护服务保障 。
据统计 , 深圳市现有户籍老人30多万人 , 常住老年人口超过百万 。 户籍老人中 , 60岁至79岁中度和重度失能居家老人有8500多人 , 80周岁以上老年人近4万人 。 解决失能、高龄老人的护理问题成为迫切需要 。
条例扩大了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范围 , 规定除用人单位职工外 , 年满18周岁且未在校就读的非在职医疗保障参保人员也将纳入其中 , 并与深圳市现行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相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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