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银河《同性恋亚文化》书载福建和广西曾有同性伴侣申请结婚经地方报中央获准特批,是真的吗

李银河老师除了著书之外,很大的一个爱好(哦不对,是工作)就是搞社会调查,我读过的有2篇,关于同性恋的生存状况、公众对其态度的调查报告。所以在调查过程中了解到一些比较“耸人听闻”的案例,完全有可能。我个人倾向于确有其事。但书中叙述很简略,很可能有隐情,或者说完整的剧情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样~关于具体情况的推测:福建的我不知道,但广西的嘛~(我现在就生活在桂林)多半是混杂了涉及少数民族背景的特殊情况。广西这边少数民族的通婚情况本来就比较复杂(我只能很客气滴称之为复杂,具体情况大家联想,虽然没到“走婚”这么open的地步,但各种改嫁、过继、特殊风俗很多)我们国家的政策中有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传统,况且90年和91年都是紧挨着89年的,时局估计颇为紧张,为了安定边境、维护民族团结,不排除有特例…… 特批一对女性组成家庭一起生活,(我估计她们之中至少一人肯定已有子嗣,未必亲生,也可能是过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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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具体没有调研过,我本身并不是社会学的人员。所以本身这方面的调查素养也不高的。但从我这几年对李银河的关注来看,李教授在这个领域是专注而且认真的,坚持不懈的推动相关法制的建立。所以暂且认为这个案子是真实的。还有个原因是,其实在广泛缺乏宗教信仰,缺乏缜密法制条例的情况下,很多办事人员的办事依据并不是法律,而是个人感觉和道德约束。所以出现这种个案的可能性反而要高于有广泛保守宗教传统的社会。比如你设想一下,两个同性恋来办证。大家都是很熟的人,办事员认可他们,领导也比较无所谓,看了一下没有明确法律条文反对,也没有准法律的行政条例约束,所以就说:XX和XX是基于自由恋爱的,是受社会主义新婚姻观保护的,理应收到大家的支持。但情况特殊,下不为例哈。来,大家鼓掌一下以示庆贺吧。希望二位以后戒骄戒躁,以身作则啊……
■网友的回复
我觉得应该是真的,但是无法查到具体的资料。虽然在很多论文中都提到了这两对案例,但其实都引自李银河老师的同性恋亚文化这本书。感觉李银河老师不会造假的,她不是一直坚信人类学和社会学的资料,只有亲手获得才有可信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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