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宅?男子买二手房,知2母子在窗外露台亡,求退房

在一座城市打拼 , 许多人对房子很在意 , 会用毕生积蓄购置房产 , 安家落户 。 在南京打拼多年的小张也不例外 , 一直想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 结合实际情况 , 他将眼光投向二手房市场 。殊不知 , 有着一定房龄的二手房或多或少见证过悲欢离合 。去年 , 他在雨花台区购置了一套二手房 , 不料准备入住时 , 得知一对母子曾在窗外露台坠亡 。 这件事在他心里十分膈应 , 认为这房子是“凶宅” , 与原房主打起官司要求退房 。图片来自视觉中国以“凶宅”为由要求退房赔偿损失法官说法:案涉房屋算不算“凶宅”?在弄清算不算凶宅 , 以及梳理相关房屋买卖的法律法规后 , 不足以解约退房 , 但“坠亡事件”是否应当告知?原房主是否违背诚信原则?法官认为 , 虽然案涉房屋不应被认定为“凶宅” , 但在实践中 , 发生在房屋附件的坠亡事件往往也会对房屋买卖交易是否成就或房屋成交价格具有一定影响 。 该案中 , 坠亡事件发生于2019年4月 , 李先生于事件发生后 , 立即停止对该房屋的装修 , 并于当月将其挂牌出售 , 由此可认定李先生对于坠亡事件知晓且心存芥蒂 , 因而急于将房屋出售 。在此情况下 , 李先生故意对买受人隐瞒事实 , 有违诚信原则 , 对纠纷产生负有一定责任 。 经法院主持调解 , 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 被告李先生给付原告小张补偿款5万元 。法官提醒:合同中也可对“凶宅”相关情形约定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TM3NTEzNTkyMQ==&mid=2649888548&idx=2&sn=452883179fe9e07d0202ccc6fee37cdc&chksm=61cfa8fa56b821ecc7a1cb36d2264fa97050ef34688a04c7d9cc7ecebfc69e07b6d496eeefae#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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