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老人钻货车车底被碾身亡,法院认定:死者自担责任( 二 )


第六十三条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 , 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 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 , 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 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 , 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 , 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 , 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 , 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 , 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十七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 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
即将于2021年1月1号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 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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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编辑丨易隽
值班主任丨曾茜
点亮 希望不再发生这样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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