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21年,这一昔日券商主管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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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一起原君安证券员工的职务侵占判决书 。 早在1998年 , 原君安证券北京营业部某主管擅自挪用客户资金144万余元 , 在被公司发现并报案后以请假为由逃匿 。 21年后 , 吕某东主动前往普宁市公安局下辖派出所自首 , 被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
吕卫东 , 男 , 1970年4月3日出生于北京市 , 汉族 , 大学文化 , 案发前系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北京营业部B股主管兼柜台主管(现已更名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证券营业部) 。 因涉嫌犯职务侵占罪于2019年8月6日被羁押 , 同年9月10日被逮捕 。
【逃亡21年,这一昔日券商主管自首】经审理查明 , 吕卫东于1995年入职北京君安证券营业部从事证券市场二级代理业务(1997年3月更名为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北京营业部) , 1997年至1998年8月被告人吕卫东担任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北京营业部B股主管兼柜台主管 , 负责客户B股开户、保证金存取、柜台单据移交等工作 。
1997年9月份股民周某某、孙某某、夏某将人民币1444640元转入营业部用于申购张裕B股股票 , 吕卫东收款后应将上述钱款汇入上海国际业务部 , 但吕卫东却存入了自己控制的林某账户内用于炒作A股 , 随后又通过内部分别转入吕卫东控制的李某、徐某1账户中 , 于1998年8月24日、25日 , 分两次全部提取了现金138万余元 。 吕卫东使用营业部在上海国际业务部的备用金堵上了三位客户资金被调走的缺口 , 后于8月28日请假外出 , 公司担心账上有问题 , 专门查了吕卫东所管的业务后发现上述问题 , 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 。 被告人吕卫东于2019年8月6日主动到案 。
林某称他与吕卫东是大学同学 , 1998年左右吕卫东向他借身份证 , 后半个月就还给了他 , 他问拿身份证干什么 , 吕卫东说开了个股票账号 , 君安证券不让吕卫东开个人开户 , 所以就用别人的身份证开户 。 他不炒股也没有参与过吕卫东炒股 , 吕卫东也没有给他好处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院认为 , 被告人吕卫东身为公司营业部主管人员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将本公司财产非法占为己有 , 数额巨大的行为 , 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所有权 , 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 依法应予惩处 。 鉴于被告人吕卫东具有自首情节 , 可对其依法减轻处罚 。 被告人吕卫东的家属主动退还部分违法所得 , 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 被告人吕卫东自愿认罪认罚 , 可对其依法从宽处理 。 一审判处吕卫东有期徒刑四年 。 责令吕卫东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一百四十四万四千六百四十元 , 发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证券营业部 。
逃亡21年,这一昔日券商主管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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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来自: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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