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手率App|晚间突发!今夜1家公司实控人发生变更( 五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为长单销售框架合同 , 合同签订有助于公司多晶硅产品的稳定销售 , 对公司业绩有积极影响 。
江淮汽车2020年10月产、销快报【10月份销量同比增31%;自然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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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生堂关于非酒精性脂肪肝病及肝纤维化可逆转新药GST-HG151获得专利授权通知书的公告【非酒精性脂肪肝病及肝纤维化可逆转新药GST-HG151获得专利授权通知书;自然波动】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自开展创新药物研发以来 , 积极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专利申请工作 , 为公司创新药研发提供知识产权保护 。
公司非酒精性脂肪肝病及肝纤维化可逆转新药GST-HG151的系列化合物已通过PCT途径申请国际专利 , 且已获得中国、日本、韩国、南非、加拿大、马来西亚、墨西哥等7个国家的化合物发明专利授权 。 另外 , 也已取得中国台湾的晶型发明专利授权 。 近日 , 公司获得了非酒精性脂肪肝病及肝纤维化可逆转新药GST-HG151的欧洲、欧亚地区和新加坡的专利授权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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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发展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自然波动】
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万方百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与吉林大学转化医学研究院、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局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 , 根据框架协议约定三方将通过共建“疫苗创新成果孵化平台”项目合作 , 推动高校与企业开展深入合作 , 提升高校科研成果转化效率和质量 , 为企业提供产品升级和技术支持 。
本次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三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 有助于增强公司疫苗等生物制品的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及产业化能力 , 打通从实验室科研成果到临床产品的瓶颈 。 公司可依托吉林大学转化医学研究院雄厚的人才资源和科研实力 , 打造自身的研发团队 , 增强公司的核心技术竞争力 。 借助科技局的政策快速促成科技成果转化 , 对公司未来在疫苗领域的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 , 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 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 公司预计该项合作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
乐歌股份关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同意美国企业撤回对公司开展337调查申请并终止调查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同意美国企业撤回对公司开展337调查申请并终止调查;预计刺激2%以上涨幅!】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发布了《关于美国企业向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对公司开展337调查申请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美国VersaProductsInc.(以下简称“Versa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 , 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ITC”)提出申请 , 指控Loctek,Inc.(以下简称“美国乐歌”)、LoctekErgonomicTechnologyCorporation(以下简称“乐歌股份”)和ZhejiangLoctekSmartDriveTechnologyCo.(以下简称“乐歌智能驱动”),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高度可调节桌面及其组件(CertainHeight-AdjustableDeskPlatformsandComponentsThereof)侵犯其专利权(美国注册专利号10485336) , 请求ITC发起337调查 , 并发布普遍排除令或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 。
调查事项终结的情况:近日 , 公司收到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通知 , 2020年10月22日 , Versa公司向ITC提交动议申请撤诉 , 并请求终止调查 。 2020年11月3日 ,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了初步裁定 , 批准Versa公司的终止动议并做出准予Versa公司撤回起诉的裁定 , 本案终止调查 。
此次调查事件对公司的影响:截至目前 , 公司涉及本次337调查的事项已终止 , 该调查事项未对公司造成直接损失 。
公司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 一贯重视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 , 遵守各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 公司具有完整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较大规模的专职知识产权团队 。 所有新产品在立项前及开发过程中 , 均开展了多重专利排查 , 以切实防范专利侵权风险 。 尽管本次诉讼涉案金额占公司营收极小 , 但为提升中国公司在知识产权领域积极和规范的形象 , 杜绝美方公司滥用知识产权手段 , 公司积极应对相关调查 , 坚决维护了公司权益 , 并引导了行业公平健康发展 。
雪浪环境关于公司签署《烟气净化系统买卖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与上海环境签署《烟气净化系统买卖合同》;自然波动】
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与上海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环境研究院”)签署了《烟气净化系统买卖合同》 , 上海环境研究院向公司采购烟气净化系统设备 , 合同含税总金额为人民币1,690万元 。
新苏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苏环保”)为公司控股股东 , 上海环境研究院为新苏环保之全资子公司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 上海环境研究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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