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集团:11月6日启动退款程序|蚂蚁集团:11月6日启动退款程序 资金于11月9日退回

_标题是:蚂蚁集团:11月9日退回科创板认购金 , 视情况决定是否重启
继H股后 , 蚂蚁集团在科创板的退款安排也出炉 。
11月5日晚间 , 蚂蚁集团在上交所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暂缓发行的公告》表示 , 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决定暂缓本次发行工作 。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按照投资者缴纳的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如有)并
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返还投资者 。
“这是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 。 上交所尊重并支持该决定 , 将与有关方面一起协助做好退还认购资金等工作 。 ”上交所随后在答采访人员问中表示 。
上交所表示 , 在蚂蚁集团上市前发生的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约谈 , 及近期金融科技监管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对蚂蚁集团业务结构和盈利模式产生重大影响等情形下 , 上述决定的作出是对市场和投资者负责任的做法 。
具体来说 , 蚂蚁集团及联席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11月6日启动退款程序 , 前述资金于2020年11月9日退回 。 投资者认购的股份将于2020年11月6日注销 。
上交所表示 , 本次发行暂缓后 , 上交所将依法依规审慎处理蚂蚁集团后续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 。
针对后续安排 , 蚂蚁集团在公告中称 , 暂缓发行后 , 蚂蚁集团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同意批复的有效期内 , 在对相关会后事项充分核查和评估的基础上 , 视情况决定是否重新启动发行并及时公告 。
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自作出之日起1年内有效 , 发行人应当在注册决定有效期内发行股票 , 发行时点由发行人自主选择 。
11月3日晚间 , 上交所发布暂缓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的决定 。
上交所表示 , 近日 , 发生蚂蚁集团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总经理被有关部门联合进行监管约谈 , 蚂蚁集团也报告所处的金融科技监管环境发生变化等重大事项 。 该重大事项可能导致蚂蚁集团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或者信息披露要求 。 根据有关规定 , 并征询保荐机构的意见 , 上交所决定蚂蚁集团暂缓上市 。
随后 , 蚂蚁集团当日在A股和H股分别发布公告 , 宣布上市暂缓事宜 。
【蚂蚁集团:11月6日启动退款程序|蚂蚁集团:11月6日启动退款程序 资金于11月9日退回】11月4日早间 , 蚂蚁集团在港交所发布《暂缓H股上市及退回香港公开发售的申请股款》的公告 , 表示香港公开发售的申请股款 , 即连同1%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以及0.005%联交所交易费 , 将不计利息分两批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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