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关系|男子将智障女带回家“做老婆”22天,判刑!


性关系|男子将智障女带回家“做老婆”22天,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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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遇弱智女子 , 刘某恶向胆边生 , 竟诱骗回家“做老婆” , 最终被判处:非法拘禁罪、强奸罪 , “喜提”数罪并罚 。
2019年某日傍晚 , 被告人刘某骑三轮摩托车途经吉安县城郊 , 见弱智女即被害人彭某在马路上独自行走 , 便产生带彭某回家“做老婆”的想法 。 刘某以带彭某回家吃饭为引诱 , 将彭某带至自己的家中 。 此后 , 刘某白天出门都会将彭某锁在家中 , 中午和晚上会回家做饭给彭某吃 。 一天晚上 , 彭某趁刘某发未注意便偷跑出去 , 被刘某找到并拖回家中 , 在彭某予以反抗时遭到了刘某的殴打 。
经统计 , 被告人刘某共非法拘禁彭某某22天 。 期间 , 刘某发明知彭某某是弱智女 , 仍与其发生性关系 。 经精神医学司法鉴定 , 被害人彭某某患有重度精神发育迟滞和癫痫病 , 完全丧失对性实质的了解 , 无性防卫能力 。
法院审理认为 , 被告人刘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 且明知被害人有智力障碍 , 仍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 , 其行为分别构成非法拘禁罪和强奸罪 。
鉴于刘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认罪 , 自愿接受处罚 , 依法可从轻处罚并从宽处理 。

综上 ,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发犯非法拘禁罪 , 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 犯强奸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 。
案件宣判后 , 刘某表示服从法院判决 , 目前已投监执行 。
潇湘晨报综合吉安县人民法院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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