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好烦心,楼下的储藏室竟成了“鸽舍”!法院: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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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好烦心,楼下的储藏室竟成了“鸽舍”!法院:拆除
【扬子晚报|好烦心,楼下的储藏室竟成了“鸽舍”!法院:拆除】扬子晚报网11月3日讯(通讯员 陈雅君 采访人员 高峰)作为一楼的住户,楼下的储藏室竟然被楼上邻居用来作为饲养信鸽的鸽舍,马某烦透了,鸽子的叫声影响休息不说,粪便气味也比较大。无奈之下,马某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将鸽舍拆除。
马某系宿迁市区某小区二号楼102室住户,华某系该楼302室住户,位于102室下方的储藏室系华某使用,与马某家相邻。华某在该储藏室内搭建了鸽舍,现饲养了近三十只信鸽,最多时饲养了四十余只信鸽。
为饲养信鸽,华某将储藏室的窗户上安装了铁栏杆,并留出口。由于华某饲养较多鸽子,气味较重,鸽粪经常撒到马某家阳台及外墙上;且鸽子还会发出咕咕的叫声,声音较重,对马某家庭的生活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2017年5月24日,宿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七)项规定:“饲养信鸽污染环境的,处以二十元以上贰佰元以下罚款”,责令华某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200元。
但华某仍继续饲养信鸽。无奈之下,马某诉至法院,要求华某拆除地下室的鸽子架、将信鸽搬离并清除102室窗户上及墙上的鸽子粪便。
法院审理认为,马某和华某系邻居,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双方的相邻关系。虽然华某将信鸽养在自家的储藏室,但马某居住在涉案储藏室的相邻正上方,由此产生的鸽粪、气味、噪音等对马某的生活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妨碍了马某正常的生活及居住安宁,也影响了小区居民生活环境。因此,对马某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宿迁中院民一庭副庭长孙芳远表示,此案的典型意义在于:城市住宅小区设立目的是供人居住,客观上应保障居住环境干净、卫生、安宁。本案中,华某有饲养信鸽的权利,但其在居住的小区储藏室内饲养信鸽,对邻居生活安宁产生了很大影响,也对小区环境产生了影响。因此,当两者权利相冲突时,要保护相邻关系一方生活安宁的基本居住权利。本案判决旨在引导小区居民共同维护安宁、和谐、绿色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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