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了路人照片别人要求删除,我可以不删吗

【拍了路人照片别人要求删除,我可以不删吗】 谢邀。依据我国宪法第38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民法通则第100条之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民法通则若干意见第158条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民法通则若干意见第159条之规定,以侮辱或者恶意丑化的形式使用他人肖像的,可以认定为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我国广告法第25条之规定,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他人的书面同意;使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第47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1)在广告中损害未成年人或者残疾人身心健康的;(2)假冒他人专利的;(3)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4)广告中未经同意使用他人名义、形象的;(5)其他侵犯他人合法民事权益的。
■网友的回复
法律上即使允许,道德上也难说得过去啊!人家会很反感,万一产生一些不必要的冲突那就很得不偿失了。
如果大庭广众之下吵起来,闹起来,你们被其他路人拍下来,毫无形象的一面被传到网上供人点评,咋办?
当然,这只是一种假如,还可能有更多的假如,有利的不利的都有,懒得打字了,就这样吧……自己发挥想象力吧.
反正我很反感这种不经别人同意就拍人家的行为,像我这样的人肯定不少。
您随意吧,我也没办法隔着屏幕,沿着网线去操控您的动作。
好的坏的结果反正也是您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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