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上千张人脸照片卖两元 超三成受访者已遭人脸信息泄露或滥用(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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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与采访人员的聊天对话 。

针对人脸信息被滥用、盗用、随意采集的现象 , 中国科协“源新闻”专家库成员、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指出 , 《网络安全法》明确将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纳入个人信息范围 , 我国民法典则规定收集、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 , 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征得该自然人或其监护人同意 , 且被采用者同意后还有权撤回 。
10月21日 , 《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 , 在中国人大网公布 , 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 。 对于公共场所中的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问题 , 草案第二十七条作出了进一步规范 。
该条款规定 , “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 , 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 , 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 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 。 所收集的个人图像、个人身份特征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 , 不得公开或者向他人提供;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向南都采访人员表示 , 草案第二十七条回应了公众关注的生物信息采集问题 , 尤其是人脸识别 。 “把维护公共安全作为前提条件 , 应该说对于可能发生的(人脸识别)滥用现象能够产生遏制效应 。 ”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吕薇则对南都采访人员表示 , 应该进一步明确“谁可以安装图像采集和个人身份识别设备 , 需要什么样的批准程序 , 由谁来批准”等问题 。 同时 , 要注意防范信息过度收集 。
综合:南都人工智能课题组研究员潘颖欣 部分自****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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