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事故|找记者上壹点|天降横祸!树枝砸死过路六旬老太,谁来管?( 二 )



采访中 , 家属们向采访人员提供了一份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和一份由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室出具的法医学尸体检验报告 。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上面描述逝者死亡原因为:创伤性脑损伤、蛛网膜下腔出血 , 而法医学尸体检验报告的检验意见为:死者孙收梅符合闭合性颅脑损伤死亡 。
“意外已经发生 , 到底是谁的责任 , 我们就想讨个说法 , 不能这么不明不白 。 ”家属们如此表态 。
灾害事故|找记者上壹点|天降横祸!树枝砸死过路六旬老太,谁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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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承认监管不当 建议先协商后诉讼
惹祸枯树到底谁种的?平时有无养护到位?谁该负责任?带着一系列疑问 , 当日 , 采访人员跟随家属们前往棘洪滩街道办事处 , 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一名姓韩的负责人告诉采访人员 , 对于悲剧的发生他们也倍感意外 , 但既然事情发生了 , 该负多少责任他们还是会负 。

“事情是属实的 , 没有任何争议 。 这些白杨均为30多年前种植 , 街道每年都会拿出几百万元与本地一家园林养护公司签订协议 , 购买养护服务 。 但出了今天的事情 , 还是说明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有不到位的地方 。 ”随后 , 采访人员询问是哪一家养护公司、现在的树是谁砍伐的 , 该名负责人并未透露 。 “我愿意为双方牵线搭桥 , 建议双方先协商 , 如果能达成一致赔偿意见最好 , 如果达不成协议 , 建议受害者家属走法律途径 。 ”该名负责人说 , 法院判多少责任 , 他们就负多少责任 。
同时 , 该名负责人还表态说 , 作为合同甲方 , 街道在管理上存在缺失 , 有一定的监管责任 。 “目前与现在这家养护公司的合同还在服务期内 , 第三方公司承担责任毋庸置疑 。 ”该负责人补充说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目前双方已暂定于10月29日面谈协商赔偿协议 。
针对此事 ,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将持续关注 。
相关链接:树枝坠落砸死行人 , 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五条 , 第一百二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第(3)项规定 , 树木倾倒、折断或者果实坠落致人损害的 , 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 , 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
侵权责任法第90条规定 , 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 , 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根据该条规定 , 林木致人损害适用的是过错推定原则 。 因林木倾倒折断、果实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 , 其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如果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能够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可以免除责任 。 免责事由包括:林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无过错和不可抗力 。 认定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时 , 要区分不可抗力与一般自然力原因 。 若由于管理人没有及时清理树木枯枝 , 而使得风大刮断枯枝伤人 , 则管理人有过错 , 不属于不可抗力 。 完全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林木致害事故的 , 损害责任赔偿由第三人承担 。 若第三人的过错行为与林木的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行为相结合而导致损害事故发生 , 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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