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财政对「鸦片税」的依赖,超过了10%

言九林短史记说一说晚清财政中的“鸦片税” 。1878年初 , 山西巡抚曾国荃在给朝廷的奏折中说:山西是一个耕地资源有限的省份 , 只有“地亩五十三万余顷” , 即便全部种植粮食 , 也不够全山西一千多万人的口粮 , 每年都要从外省购入粮食 。 如今竟是“弃田之半以种罂粟” , 半数以上的耕地 , 而且都是肥沃之地 , 都被用来种了鸦片 。 ①此时的山西 , 正是晚清“丁戊奇荒”的重灾区 。 有统计称 , 1877年山西全省人口为1643.3万人 , 1883仅为1074.4万人 , 净减568.9万人② 。 鸦片在山西及其邻近省份的大面积种植 , 是这场一般性饥荒演变为人间惨剧的一个重要原因——山西的粮食不够吃 , 邻近省份也没有余粮可以卖给山西 。前任山西巡抚鲍源深在给朝廷的奏折里只字不提山西的鸦片种植问题 , 因为该问题是在他任内发生的 。 但曾国荃不同 , 他1876年秋才就任山西巡抚 , 山西搞成这种局面 , 与他没有关系 。 所以他敢在奏折里说出山西“弃田之半以种罂粟”的真相 。晚清财政对「鸦片税」的依赖,超过了10%
追溯起来 , 山西鸦片种植的被放开 , 大约始于1859年 。 这一年 , 清廷为了增加财政收入 , 颁布了《征收土药税厘条例》 , 也就是对本土所产鸦片征收厘税 , 这等于变相承认了鸦片种植的合法化 。政策上彻底松绑 , 鸦片种植面积在全国大爆发 , 则始于1874年 。 该年 , 李鸿章和总理衙门向朝廷提出了“种烟驰禁”的主张(此前已经驰禁 , 只是没有形成文件) , 大意是:英国人既不肯禁止鸦片的输入 , 为今之计 , 只有暂时放弃禁烟政策 , 允许本国民众种植鸦片 , 如此一来 , 不但可以从洋人手中争夺利润 , 还可以给朝廷“加赠税项” 。 而且 , 如今云南、贵州、四川、陕西、山西各省已“多种罂粟” , 已是禁不胜禁 。 与其现在禁烟便宜洋人 , 不如等国以后产鸦片将进口鸦片全赶了出去 , 再来推行禁烟政策 。 ③就字面逻辑而言 , 这一“两害相权取其轻”的主张似乎是成立的 。 但时任驻英国公使的郭嵩焘 , 对此却深感忧虑 。 他从伦敦连上了两道奏折 , 希望朝廷继续维持禁烟政策 , 而不是听任甚至鼓励本土鸦片的种植 。 郭在奏折里说:“四川、云南、陕西、甘肃等省 , 都已把推广罂粟的种植 , 当成了官吏考核的优先项目 。 据我所知 , 种一亩罂粟 , 收入是种一亩粮食的数倍 , 还省劳动力 。 地方州县于是出台各种陋规 , 针对鸦片加收各种税目 , 往往是正常赋税的数倍 。 于是 , 种鸦片成了一种看起来对官府、对民众都有利的事情 , 不但四处蔓延不可遏制 , 种罂粟的民众也纷纷成了瘾君子 。 久而久之 , 结果就是粮食生产越来越少 , 民间无粮 , 国库也无粮 。 如此这般 , 国家岂能自存?”④简言之就是 , 郭非常担忧地方官府会在鸦片种植一事上扮演极其贪婪的角色 , 鼓励乃至逼迫百姓种鸦片来扩大税源 , 会变成他们的第一目的 , 甚至是唯一目的 。晚清财政对「鸦片税」的依赖,超过了10%
郭的忧虑非常“精准” , 有实力的地方督抚几乎无人支持他的主张 。 时任两广总督的刘坤一 , 在一封私人信函中明言 , 郭嵩焘的主张万万不可施行 , 理由是:“即以广东而论 , 海关司局每年所收洋药税厘约百万有奇 , 讵有既经禁烟仍收税厘之理!此项巨款为接济京、协各饷及地方一切需要 , 从何设法弥缝?”⑤——以广东来说 , 每年来自鸦片的“洋药税厘” , 有一百多万两白银 , 很多地方都仰仗这笔钱运转 。 禁烟 , 就意味着这项收入不合法了 , 那这一百多万两白银的收入 , 要到哪里去找补?刘坤一还说 , 若“据实直陈 , 必触忌讳” , 把这种盘算直接拿到朝堂上去说 , 肯定是不行 , 道德立场站不住;所以“不如暂缓置议 , 想朝廷不再垂询” , 最好是不回应郭嵩焘的的奏折 , 朝廷对鸦片税的重要性心知肚明 , 也会有默契 , 不会追着各省督抚让他们来讨论郭嵩焘的奏折 。晚清财政对「鸦片税」的依赖,超过了10%
于是 , 传教士哈德逊·泰罗(Revd J.Hudson Taylor)就观察到了这样一番时代变化:“当我1854年第一次到中国时 , 鸦片上瘾的人相对较少 , 但近二十年鸦片迅速蔓延 , 近十年更快 , 现在吸食鸦片猖狂得惊人 。 ” ⑥那么 , 清廷对“鸦片税”的依赖究竟有多重?据周育民对清廷财政收入、海关收入、鸦片税收入的统计比对 , 1887-1894年这段时期:“经由海关经征的鸦片税收入占到海关税收入的三分之一至五分之二;而在整个财政收入中 , 占到10% 。 内地土药厘金的收入也为数不少 , 同治年间不过数万两 , 而到甲午战前已达到五六十万两 。 没有鸦片税收入 , 清朝财政就无法正常运行 。 ”⑦须注意的是 , 此处统计中的“五六十万两”土药厘金 , 所指仅是上缴中央的财政收入 , 地方政府通过向土药即本土鸦片征税之所得 , 往往是中央所得的十倍乃至更高 。也就是说 , 中央加上地方 , “鸦片税”在晚清财政中所占的比例 , 肯定远远超过了10% 。晚清人何启与胡礼垣 , 在1901年前后 , 也提供过一项统计 , 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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