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侦办|“马加爵案”主审法官刀文兵涉嫌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弹药罪被提起公诉( 六 )


解说:随着一审刑事判决结果宣布的 , 还有此案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 。 被害人唐学李、邵瑞杰、杨开红的亲属对马加爵提出了赔偿要求 , 总计人民币82万多元 。 而根据此次判决结果 , 三位被害人亲属每家得到的赔偿额为人民币2万元 。
采访人员:你们判决的两万元 , 跟家属提出的诉讼要求差距太大?

刀:对 , 就被害这一边来说 , 他们觉得家里死一个人 , 确实给他们造成的各方面的伤害损失非常大 。 他们提出10万20万或者更多 , 可能他们觉得不为过 , 毕竟一个生命已经消失不在了 , 给他们造成的损失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 就我们审判部门来说 , 你说他说的这些东西你说对不对 , 肯定很正确 , 为什么我们法院判决跟他所提出的(要求)不能得到有机的结合呢?
就是因为我们现有的法律依据 , 它考虑的更多的是直接造成的这方面的损失这块 , 可能遭受的这些精神方面的打击啊 , 这些痛苦啊 , 这些因素所造成的这方面的损失这一块没法得到支持 。 作为我们法院来说 , 这一块是法律明确规定不予支持的 , 那我们也没有办法超越法律的规定 , 做出跟他提出的诉讼请求比较吻合一致的判决 , 这个肯定没法达到他的要求 。
采访人员:为什么作出两万元这个数额的赔偿决定?

刀:因为这一块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 这个上面就很明确 , 它只是针对刑事附带民事的受案范围 , 只是针对被告人给被害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 也就是说必然支出的损失和以后可能还必将遭受还要支出的这部分损失 , 这部分才由人民法院在刑事附带民事里面受理 , 进行判决处理 。 他们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明显不属于 , 它是属于一种抚慰性质 , 同时他提出其他的 , 比如说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食宿、差旅费 , 因为他们家属来处理后事 , 在这一个过程当中所遭受的这些损失 , 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必须予以支持 , 所以法院在这个前提下面 , 对他们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了判决 。
采访人员:马加爵个人肯定没有赔偿能力 。
刀:对 , 这块是肯定的 。 因为从现在我们调查以后 , 查明的情况来看 , 除了他在上大学 , 还是学生这个身份以外 , 他平常还是靠国家的助学贷款来读书上学 。 现在他被抓以后 , 案子发生以后 , 他还欠着国家将近两万块的助学贷款 , 他没法还 , 他肯定是没有财产可供赔偿 。
采访人员:既然没有偿还能力 , 为什么还要作这个判决呢?

刀:判决跟执行应该说是两个问题 , 作为法院在审理进行判决 , 它主要是依照法律的规定 , 也就是说原告人所提出的诉讼请求合理吗 , 合理的部分有多少 , 按照法律规定你应当 , 就应当支持 。 你支持的程度跟最终能够得到执行与否 , 这个是两个概念 。
采访人员:不能执行的判决不就是一纸空文吗?
刀:从实际效果来说可能会导致一纸空文这个现象存在 , 但是从法律的效果来说 , 它实际上考虑的就是对人家提出的合理部分 , 法律是否支持 , 如果不判的话 , 法律根本就不支持你所提出的合理部分的请求了 , 法律上就没有支持他 。 对于他这个情况来说 , 实际上他们自己都非常清楚 , 为什么这么提呢 , 他们实际上就是为了寻求一种法律上的支持 , 法律上能够确认他们这个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护 , 所以从这个来说 , 为了维护法律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 可能这方面严格按照法律判决的话 , 实际上是对他们当事人 , 以及对整个国家的法律更好的维护 , 更合乎法律 , 维护它的尊严和统一性 。
解说:对于一审结果 , 马加爵表示服从判决 , 不提出上诉 。

马加爵:我知道道歉之类的话是不顶什么用的 。 我希望所有的受害者都把心态调整好 , 好好地活下去 。 我知道社会有很多人在关心着我的事情 。 我对这些好心人 , 不知道说什么 。 对不起很多人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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