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客十赌十输 揭秘跨境网络赌博犯罪的黑色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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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 , 公安部会同网信、人民银行等部门 , 深入开展打击治理跨境赌博工作 , 持续强化对“资金链”“技术链”“人员链”的打击治理 , 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 。
截至今年9月底 , 全国公安机关共立各类跨境赌博案件8800余起 , 抓获犯罪嫌疑人6万余人 , 打掉涉赌平台1700余个、非法技术团队730余个、赌博推广平台820余个 , 打掉非法支付平台和地下钱庄1400余个 , 查明涉案资金上万亿元 , 查扣冻结一大批涉案资金 。
同一般赌博犯罪相比 , 跨境网络赌博犯罪有哪些特点?是如何实现非法牟利的?其黑色犯罪链条是如何构建和运行的?这一犯罪形态还衍生出哪些危害?日前 , 采访人员通过对广东警方侦破的数起跨境网络赌博典型案件进行采访 , 揭秘跨境网络赌博犯罪的黑色链条 。
层层套路
平台稳赚不赔
赌客十赌十输
网络赌博平台如何非法牟利?赌客的钱财又是如何被非法攫取的?
不同于线下的实体赌博 , 网络赌博最直观的是给人以“虚拟”的错觉 。 首先是虚假人气 。 “通常‘新手’赌客在登录网络赌博平台后往往发现 , 有很多人在里面玩 , 这种氛围容易使他们在心理上陷入集体无意识 , 产生法不责众的虚假安全感 , 导致他们迷失自我、放松警惕 , 但其中陪赌的多数都是‘机器人’ 。 ”办案民警介绍 , 此外 , 为了逃避监管和打击、更便捷地“抽水”甚至是实施诈骗等 , 网络赌博都是用网络虚拟货币作为赌博媒介 。
例如在广州公安机关破获的一起特大跨境网络赌博案中 , 赌客每参与一场赌博 , 平台作为庄家 , 会自动扣除10个“钻石”(等价于人民币1元钱) , 作为赌博平台的“抽水” , “钻石”通过第三方支付或者找“代理”(招揽并服务赌客的人)用人民币充值获得 。
“虚拟货币的介入 , 容易让赌客在进行网络赌博时丧失资金控制概念 , 因为其赌注往往是一串数字或一些虚拟物 。 这种虚拟感觉让赌客即便一输再输也不觉得那么心疼 , 从而越陷越深 。 ”办案民警介绍 , 网络赌博平台实现非法牟利的套路之一 , 是在后台做手脚 , 操纵赌博结果 。 赌客刚开始赌博时 , 一般会让其先小赢一些 , 等到赌客尝到“甜头”不断加大投入后 , 犯罪团伙就在后台通过人为操作、更改算法 , 修改下注结果等方式 , 将招赌演变为诈骗 。
正常情况下 , 赌客和庄家在对赌过程中 , 双方的赢率会不断趋向均等 。 即使庄家不进行后台操作 , 赌客最终和庄家打成平手 , 但因为不间断的“抽水”机制 , 赌客的钱也会被庄家不断地榨干 。 这就是庄家稳赚不赔 , 赌客十赌十输的原因之一 。
当然 , 为了对赌客进行“深度捆绑” , 平台往往会设置一些规则 , 给赌客一些返利 , 使赌客难以轻易退出 。 等到赌客赌瘾越来越大 , 输的越多便越急于回本 , 从而投注越来而多、越陷越深 。
假如赌客在网络赌场侥幸赢了钱 , 准备及时收手、申请提现 , 能如愿以偿吗?“对提现申请 , 网络赌博平台就会使用拖延的办法 。 ”办案民警解释 , 平台往往会显示“网站正在维护”“提现通道升级”等“技术”原因而无法提现 , 这时候赌客往往会按捺不住继续赌的冲动 , 直至慢慢把之前“挣”的最终输光赔净 。 如果反复多次申请提现 , 尤其是大额的提现 , 结局一般是账号被封、网站无法登录等 , 而此时 , 犯罪分子早已卷款远遁、人去楼空 。
黑色链条
犯罪组织严密
分工协作精细
到案犯罪嫌疑人387人 , 涉案资金流水380亿元 , 冻结查封资金资产上亿元 。 这是今年5月 , 广东湛江警方破获的“7·12”特大跨境网络赌博案的相关数据 。 今年6月广东东莞警方侦破的一起特大跨境网络赌博案 , 其投注流水30亿元 , 冻结涉案资金上亿元 。 而在今年8月广州警方破获的一起特大跨境网络赌博案中 , 共抓获涉案人员273人 , 查冻资金3800多万元 。
采访人员调查发现 , 不少网络赌博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涉案人员众多 , 这暴露出网络赌博犯罪黑色链条的普遍共性——严密的犯罪组织和精细化分工协作 。
总体上看 , 网络赌博犯罪黑色链条一般都具备四大组成要素 。 首先是发起人 , 其位于整个黑色链条的核心层 , 承担提供启动资金、组织相关人员、搭建团队的整体架构等工作;其二是平台制作团队 , 他们主要承担网络赌博平台的搭建、网络接入运营、维护等技术层面工作;其三是平台推广团队 , 负责为平台宣传推广、发展“代理”、招揽赌客等;其四是支付结算团队 , 其通过搭建运营一些非法支付平台、地下钱庄等 , 为网络赌博黑产提供非法支付结算、洗钱等业务 。 这些团队精细分工、彼此协作 , 其业务联系往来基本都通过网络虚拟身份开展 , 共同构筑起一条严密的网络赌博犯罪链条 。
例如在广州警方破获的那起特大跨境网络赌博案件中 , 该犯罪团伙为一个集软件开发、平台运维、网络推广、支付结算、赌博代理会员为一体的全链条犯罪团伙 。 团伙内部细分为管理部(含股东)、技术部、客服部 。 管理部主要负责日常管理 , 成员有股东、财务、人事 , 股东参与决策和主管财务 , 并指定专人负责财会工作 , 另设有人事管理专员;技术部主要负责赌博软件开发、更新、前端设计、后台运维等工作 , 同时也开发带有支付功能的即时通信软件和网络商城平台;客服部主要负责推广、发展和招募“代理” , 吸引赌客在平台上参赌 。 此外 , 该团伙还提供配套的赌博结算服务 , “代理”可向赌客提供赌资追偿服务 , 以达到赌博平台的有效运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