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警惕“人头费”诱惑,市场监管部门今年查处8件传销案,罚没款2亿多元

_本文原题为 警惕“人头费”诱惑 , 市场监管部门今年查处8件传销案 , 罚没款2亿多元
摘要:消费者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 , 觉得收了一次“人头费”应该没事 。
监管部门|警惕“人头费”诱惑,市场监管部门今年查处8件传销案,罚没款2亿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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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在消费者中流行的社交电商最近“变了味” , 原本用来“拼团”、推荐和购买优惠商品的微信群、QQ群开始鼓励大家发展下线 , 俗称“拉人头” 。
10月22日 , 上海禁止传销宣传季启动 ,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出提醒 , 消费者对于社交软件、平台上出现的“拉人头”现象要保持高度警惕 , 切勿贪小失大 , 成为被害者甚至沦为违法违规者 。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 , 传销方式也发生了变化 。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反不正当竞争处(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处)督察专员薛国富表示 , 过去常见的“囚禁式”传销现在已比较少见 , 近年来监管部门发现 , 违法违规分子更多利用互联网工具 , 打着社交电商的幌子 , 引诱消费者向亲朋好友下手 , 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收取人头费等获利 。
以某“电商内购返利互助群”QQ群为例 , 群内上百个成员几乎无人购买商品 , 群主不断鼓励成员发展下线 , 让下线通过商品链接购买商品 , 以此获得奖励 。 链接商品大多为面膜、卫生纸、零食等 , 价格在10元到50元不等 。 实际上 , 这些商品根本不存在 。
监管人员指出 , 这些平台的核心“玩法”就是人头数与用户获利挂钩 , 不同层级之间收入差距很明显 , 许多平台允诺 , 只要发展的下线层级达到3级以上 , 收入就能有所谓“质的飞跃” 。
一些消费者第一次被骗后 , 觉得就亏了几十元、几百元 , “忍一忍”就算了;还有些消费者找到上线后 , 被“劝说”成为他们的下线 , 并靠发展自己的下线来获得弥补自己被骗钱款的“人头费” , 而且发展的下线层次越多 , “甜头”也越多 , 从而越陷越深 。
“好友足够多 , 就能成为合伙人;不出门、动动手指就能赚钱;邀请好友就能赚钱……当你的微信群或朋友圈里出现类似消息时 , 要警惕了 。 ”薛国富表示 , 消费者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 , 觉得收了一次几元或几十元的“人头费”应该没事 。
按照法律法规 , 参加传销 , 哪怕一次 , 哪怕自己受骗的金额远高于所得“人头费” , 也无法视作受害人 , 会被认定为违法违规者 。
打击传销事关市场秩序与社会秩序的稳定 。 2020年 , 上海公安机关破获传销案件30件 , 涉案值1.8亿元 , 抓获涉案人员68人 , 起诉29人;上海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传销类案件8件 , 罚没款2亿余元(含罚没物资) 。 通过严查狠打 , 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 , 有效净化了市场经济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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