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桥|该抓!11名“钓友”竟跑到港珠澳大桥的桥墩上垂钓


港珠澳大桥水域是海事部门重点监管区 。 近日 , 竟有11名“垂钓发烧友”擅自坐船到港珠澳大桥的桥墩上钓鱼 。 海事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 , 将非法垂钓人员全部抓获 , 还收缴了26根鱼竿和5箱渔获 。
港珠澳大桥|该抓!11名“钓友”竟跑到港珠澳大桥的桥墩上垂钓
本文插图
港珠澳大桥的桥墩防撞钢箱内伸出的钓鱼竿 。 广东海事局供图
日前 , 港珠澳大桥海事局执法人员在巡航中发现 , 位于青州航道的54号桥墩处有异样 , 该桥墩防撞钢箱内竟然有多根鱼竿伸出 , 而且箱内有人 。 执法人员随即对周边桥墩展开巡查 , 在另外两个桥墩处也发现了类似情况 。
执法人员表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 船舶擅自进入、停靠国家禁止、限制进入的水域或者岛屿的 , 对船舶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 处五日以下拘留 , 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进入港珠澳大桥一级警戒区桥墩钓鱼、在非通航桥孔滞留等行为都是禁止的 。 这样的垂钓行为不仅严重影响青州航道的通航环境 , 还危及大桥和垂钓人员自身的安全 。
海事执法人员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 , 并和珠海市公安局水域治安管理支队开展联合执法 。 此次行动共抓获11名垂钓人员 , 起获26根鱼竿和5箱渔获 。 执法人员在确认桥墩内部和桥梁无异常后离开 。
经调查 , 这11名垂钓人员分两批乘船到达上述水域并登上桥墩 , 运送垂钓人员的船只为黄某所有 。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 公安机关对黄某处以行政拘留5天并罚款500元 , 追缴其违法所得500元 。 11名登墩垂钓人员态度端正 , 配合调查 , 念其初犯 , 公安机关对他们予以警示教育处理 。
海事部门提醒 , 港珠澳大桥水域严禁任何船舶运输垂钓者非法登墩垂钓 。 垂钓爱好者应完善自身法律知识 , 提高安全意识 , 通过正当渠道选择安全水域垂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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