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中信重工被通报批评:未及时准确对外披露募投项目进展等( 二 )


上交所认为 , 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准确对外披露募投项目进展 , 未能进行充分风险提示 , 其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 。 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梁慧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 , 未能勤勉尽责 , 对公司的前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 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2.2条的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 对于前述纪律处分 , 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梁慧在规定限期内表示无异议 。
上交所表示 , 鉴于前述违规事实和情节 , 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 , 根据有关规定 , 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梁慧予以通报批评 。
【中新经纬|中信重工被通报批评:未及时准确对外披露募投项目进展等】同日 , 上交所还披露了《关于对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梁炜、刘萍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 上交所指出 , 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对生产经营影响重大 , 市场和投资者关注度较高 。 尤其是新能源项目涉及产业转型 , 公司将通过该项目取得未来发展先机的竞争优势 , 对公司股价和投资者预期可能产生较大影响 。 保荐代表人应当尽职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 督促公司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并保证其所制作、出具的与保荐工作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
上交所表示 , 中信重工保荐代表人未能勤勉尽责 , 在2014至2019年出具的《核查意见》中 , 仅以市场不景气为由变更项目预定可使用日期 , 但未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对外披露募投项目进展 , 也未充分向市场说明项目推进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及具体原因 。 保荐代表人有关募投项目进展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 , 相关风险提示不充分 。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 , 上交所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梁炜、刘萍予以监管关注 。
官网信息显示 , 中信重工前身为洛阳矿山机器厂 , 是中信集团旗下的境内A股上市公司 。 Wind提供数据显示 , 中信重工于2012年7月上市 , 截至10月19日收盘 , 中信重工涨0.27%报3.78元 。 此前 , 2015年5月29日 , 中信重工股价冲高至19.70元 , 为历史最高值 。
截图来源:Wind
8月25日 , 中信重工披露《2020年半年度报告》显示 , 2020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6.87亿元 , 同比增长10.42% ,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9亿元 , 同比增长77.48% 。 (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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