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以来有店家在菜单标价以外额外增收“增值税费”,报道指此种做法不合理,但具体违反啥法律法规呢

商家的角度来说,营改增前,我一个菜卖100(菜单标价)。然后,交5%营业税5元,则不考虑其他因素,收入95元。
商家如果想,营改增后要把税金让消费者另外支付,菜价还是100,要交6%增值税6元,那就要卖106元,则不考虑其他因素,收入100元。
这样看来,在商家提供的服务没有任何变化的情况下,消费者多支付了6元,商家多赚了5元,税务局多赚了1元。
消费者骂到,靠,税务局出什么鸟营改增政策,吃个饭多交6元,比通货膨胀厉害啊,还让人活不。
税务局说,我去,我就多拿了1元,5元都被商家拿走了,却被骂成这样,这个锅不能背啊!赶紧联系媒体,强烈谴责商家借机抬价的行为。
【营改增以来有店家在菜单标价以外额外增收“增值税费”,报道指此种做法不合理,但具体违反啥法律法规呢】 其实,商家仍卖100元,也只需交税100/1.06*0.06=5.66元,比营改增前多交0.66元,还可靠进项抵扣一部分,所以转嫁给消费者的确不合理。对这样的商家,消费者用脚投票就完事了。
而是否可以将不含税价格作为菜单价格我觉得完全可以啊,有些酒店水单也是单独列明宿费和增值税金额的。消费者可以更直观的感受到我吃一顿饭、睡一次觉要交多少税,提升纳税人意识啊~
■网友的回复
类似于之前沸沸扬扬的酒店涨价事宜,营改增后餐饮业税率由5%增加到6%/(1+6%)即5.66%,名义上上浮0.66%,但营改增后购进农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可抵扣购进原材料的3%、13%、17%不等,所以整体税负一般不会增加。餐饮业可以在小票上标出金额和税额,只要总价没有大幅度增长就不违规,借机涨价可以向物价部门举报。另消费即索票,是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共同努力堵上税收漏洞。
■网友的回复
谢邀,不是很理解..所以的增值税发票会注明税金金额,其它凭据又不属于税法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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