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纪委关于对五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一、东河区沙尔沁镇南海子村村委会委员侯兰娥违规为其亲属办理低保问题 。 2016年10月 , 侯兰娥在负责南海子村低保审核申报工作时 , 未如实填写赡养人及家庭土地收入等信息 , 违规为其父申报低保并领取低保救助金共计642元 。 2020年6月 , 侯兰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二、石拐区五当召镇青山村党支部原书记李金亮、村主任高二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 。 2017年5月至8月 , 五当召镇青山村村委会未经集体研究 , 擅自决定将村集体经济养殖业和村农田水利专项建设资金10万元违规挪作他用 。 2020年3月 , 李金亮、高二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三、土右旗房屋征收拆迁办副主任周广龙、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刘剑工作失职失责问题 。 2015年3月至2016年3月 , 时任土右旗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主任周广龙 , 对4户廉租住房申请人未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 使该4户申请人既享受廉租住房的租赁政策 , 又以低收入家庭名义购买了廉租住房 。 2016年3月至2018年4月 , 时任土右旗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主任刘剑 , 未按廉租住房保障动态管理要求全面对廉租住房进行动态监管 , 使1户已成为财政供养人员的廉租户仍享受廉租住房政策 , 6户已死亡的廉租户未将享受的廉租房予以腾退仍由其亲属居住 。 2020年1月 , 周广龙、刘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四、达茂旗巴音敖包苏木格日乐敖都嘎查党支部书记宝音尔登尼、嘎查主任乌尼毕力格、嘎查副主任萨仁塔娜工作失职失责、优亲厚友问题 。 2018年11月 , 格日乐敖都嘎查上报洪灾受灾户时 , 将原通过村民代表会议选定的受灾户名单49户擅自更改为19户 , 且未进行认真审核把关 , 存在优亲厚友问题 , 导致向17户不符合条件的牧户发放了救灾补助款 。 2020年5月 , 宝音尔登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乌尼毕力格和萨仁塔娜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包头市纪委关于对五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五、固阳县怀朔镇四分子村党支部委员张虎林侵占补贴问题 。 2018年至2019年 , 张虎林在担任怀朔镇四份子村党支部委员兼西号村组长期间 , 将26.94亩村集体土地退耕还林补贴共计8082元占为己有 。 审查过程中 , 张虎林主动退还了违纪所得 。 2020年5月 , 张虎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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