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刚挪了下电动三轮车,车子竟冲出去撞死人

【现代快报|刚挪了下电动三轮车,车子竟冲出去撞死人】
现代快报|刚挪了下电动三轮车,车子竟冲出去撞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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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何培妮采访人员严君臣)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占了自己摊位,摊主便擅自用手去推车,导致三轮车失控前窜,撞倒路人,路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0月12日,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了解到,近日,随着上诉期的过去,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审结这起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决强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据介绍,事发当日凌晨,崔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停放于农贸批发市场,但没有将电动三轮车开关置于空挡。强某在农贸批发市场固定摊位卖茶叶,走到摊位时,发现电动三轮车部分占用其摊位,便径直将电动三轮车推挪。不料三轮车失控前窜,将经过此地的刘某撞倒,致其受伤。刘某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刘某系颅脑损伤而死亡。
案发后,公安机关接群众报警后即赴现场处置,强某滞留现场等候处理。经讯问,强某如实供述案件事实。
海安法院审理后认为,强某在未通知车主或车辆使用人挪动车辆且未观察三轮车开关没有挂到空档档位的情况下,擅自用手去推电动三轮车,导致该车失控前窜,撞倒路人。强某过失致一人死亡,情节较轻,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判决后,在上诉期内,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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