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地点领|我在售票处捡到100元 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

在发布本周
【 指定地点领|我在售票处捡到100元 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失物招领信息之前
咱们先来“颁个奖”
今天这位领奖人
可有点特别哦
9月30日上午,街道口派出所副所长彭宏伟、民警邹赛云受武汉市公安局拾遗物品招领处委托,来到武昌区水果湖第一小学陈楚萌小朋友的班级,为他送来一份特殊的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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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下午,陈楚萌小朋友在地铁二号线洪山广场站和家人一起准备乘坐地铁时,在地铁站售票处捡到了100元钱,捡到钱后,小朋友迅速来到了洪山广场站警务室,将捡到的100元钱交到了警察叔叔手中,当班民警进行了认真的询问和登记,并当场对小朋友进行了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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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弘扬正能量,教育其他同学,派出所分管领导和民警来到陈楚萌小朋友所在的班级,在学校校长、教导主任、老师和全班同学的见证下,将拾金不昧荣誉证书交到陈楚萌小朋友手中。陈楚萌接过荣誉证书,十分高兴和自豪,老师们和同学们也都竖起了大拇指为他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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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招领和报失吗?
不记得的话
赶紧跟小编一起来复习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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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这里找到了
自己遗失的物品
请按照以下方式领取
★市民如何领取遗失物品★
1、失主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失物;
2、代为他人领取失物的,由代理人携带本人和失主的有效证件及失主的亲笔委托书到指定地点领取失物;
3、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失物时,可联系招领处(点)工作人员上门发还。
【注】
武汉市拾遗物品招领处对全市失物招领点上传的遗失物品信息及时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发布,信息发布之日起半年内无人认领的,按规定上交财政依法处理。
平安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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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武汉市拾遗物品招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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