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颁布楼市调控新规 涉双备案、分期销售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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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地产网讯:10月9日 ,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 ,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 , 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 , 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 保障合理需求 , 强化市场监管 , 绍兴住建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下称:《通知》) 。 《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 , 《通知》内容涉及严格执行“限地价、竞配建”政策 , 严格实行“双备案”制度 , 严格分期销售管理 , 严格规范市场秩序 ,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5个方面 。
【绍兴颁布楼市调控新规 涉双备案、分期销售管理等】其中 , 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管控 , 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 , 加大土地供应力度 , 实行差别化供地 。 严格执行“限地价、竞配建”政策 , 严格控制溢价率和楼面地价 。
《通知》指出 , 绍兴市区(含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和镜湖新区)新建商品住房备案价格实行“双备案”制度 , 须经区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市联席会议审议确定 。 新开盘项目价格备案须综合考虑同区域内其他类似房源价格或“地价+成本”等因素 , 加推盘项目价格备案不得高于首次备案的商品住房价格 。
同时 , 申请预售的商品住房项目(含前期已办过预售和首次办理预售的项目) , 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下的 , 须一次性申请预售;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分期申请预售的 , 每期预售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 。 对已取得预售许可或已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 , 要在十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 , 不得高于申报价格对外销售 。
严格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 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 , 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发布虚假房源消息、虚假广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诱骗消费者交易等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 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典型案例并纳入诚信管理 。
此外 , 各区、县(市)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的各项房地产政策措施 , 切实加强区域内房地产市场调控 , 尤其是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区域 , 要实行“一周一分析、一月一评价” , 进一步研究出台有效管控措施 , 做到精准施策 。 对工作不力、市场出现较大波动的区域 , 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 。
绍兴颁布楼市调控新规 涉双备案、分期销售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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