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有多大能力干多大事!20万亿险资松绑,都有哪些变化?

投资|有多大能力干多大事!20万亿险资松绑,都有哪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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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亿险资迎来重大利好!
10月10日 , 银保监会印发《关于优化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 《通知》从优化整合险企投资管理能力、细化和明确险企开展各类投资业务标准、取消投资管理能力备案管理等多个方面 , 对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 。
据银保监会数据 , 截至今年5月末 , 险资运用余额已达19.69万亿 。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 《通知》是银保监会深化“放管服”改革 , 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 对于进一步推进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提高保险机构自主投资决策效率意义重大 。
优化险企投资管理能力
原有九项整合为七项
2009年 , 原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强资产管理能力建设的通知》 , 首次明确保险机构信用风险管理能力(无担保债券投资能力)和股票投资管理能力标准 。 此后十余年中 , 投资管理能力已成为提升保险机构资产管理水平 , 增强保险资金运用效率和监管效能的有力工具 。
然而 , 原有的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监管 , 还存在部分投资管理能力设置不合理等问题 。 为此 , 本次印发的《通知》 , 对险企投资管理能力进行了优化整合 , 完善了投资管理能力监管框架 。
具体来看 , 本次《通知》合并了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同类产品创新能力 , 将保险资管机构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产品创新能力、不动产投资计划产品创新能力合并为债权投资计划产品管理能力 , 新增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股权投资计划产品管理能力 。
调整后 , 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共有信用风险管理能力、股票投资管理能力、股权投资管理能力、不动产投资管理能力、衍生品运用管理能力、债权投资计划产品管理能力、股权投资计划产品管理能力等7类 。 对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不再设置股权、不动产投资管理能力 。
取消备案制度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另一方面 ,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 推动优化营商环境 , 深入推进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 , 持续加强投资管理能力事中事后监管 , 《通知》取消了投资管理能力备案管理 。 将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管理方式调整为公司自评估、信息披露和持续监管相结合 , 全面压实保险机构主体责任 。
《通知》明确要求 , 保险机构开展相关投资管理业务前 , 须严格按要求进行自我评估和信息披露 , 确保人员资质、制度建设、系统建设等满足能力标准 , 保险机构的董事会和合规部门应切实发挥作用 。
此外 , 《通知》严禁险企不具备投资管理能力而开展相应投资活动 , 严禁在投资管理能力未持续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新增相关投资活动;明确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信息披露内容、方式 , 将信息披露细分为首次披露、半年度披露和重大事项披露三类 , 严禁未履行信息披露和报告程序开展相关投资活动 。
太平人寿总经理程永红认为 , 此次取消险企投资管理能力备案管理 , 一方面可提升保险机构的投资决策效率 , 特别是对于只能通过委托投资的中小保险机构来说 , 自身投资管理能力的构建 , 将有力的提高机构的投资决策效率;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提高保险机构的投资收益 , 减少委托部分的费用成本 , 提高运作效率 。
有多大能力干多大事
细化各类投资能力要求
对于具体的投资资产管理 , 《通知》要求按照“有多大能力干多大事”的原则 , 细化和明确保险机构开展债券、股票、股权、不动产、衍生品运用等各类投资业务以及发行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的能力标准和监管要求 , 引导保险机构全面加强投资管理能力建设 。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 《通知》印发后 , 银保监会将通过压实机构责任、加强监管检查、发挥监督合力等方式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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