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致知确解
昨接来函 , 具知一一 。 光近来作一《格物致知确解》 , 今为陈之 。《解》曰:“格除幻妄私欲物 , 致显中庸秉彝知 。 ”此物 , 即心中不合天理人情之私欲 。 一有私欲 , 则所知所见皆偏而不正 。 若格除此幻妄不实之私欲 , 则不偏不易 , 即心本具之正知自显 , 一举一动 , 悉合情理 , 了无偏僻 。 此圣人为天下后世所立修己治心之大法 。 修、齐、治、平在是 , 超凡入圣亦在是 。 于此用功最省力 , 而其所得之利益 , 随各人之工夫浅深 , 为贤为圣 , 乃至为佛 , 悉由是得 。 况其下焉者乎?惜后儒不察 , 以物为事物 , 以知为知识 , 则是以根本之根本认为枝末之枝末 , 又以枝末之枝末认为根本之根本 , 不但不得圣人之意 , 亦乱圣人之文 。 何以言之?以欲诚其意 , 先致其知 , 致知在格物 。 此极省力、极简便、举念即得之法 , 弃之不讲 , 令人推极吾之知识 , 穷尽天下事物之理 , 以期诚意正心者 , 则举世难得其人矣 。 由宋儒误认物为外物 , 故后儒只云诚正 , 而不提格致 。 此理极明显 , 以自命得圣人心传者错解之 。 致圣人教人修己治心之道 , 晦塞不彰 。 可不哀哉 。若专主自治 , 则格物一法便可足用 。 以私欲一去 , 则众恶悉除 , 众善悉生 , 故云足用 。 若欲令举世之人悉去私欲而显正知 , 非提倡因果报应不可 。 以凡欲自利者 , 固不暇计及人之利与否 。 若知善恶因果 , 如影随形 , 如响应声 。 声和则响顺 , 形直则影端 。 了此 , 则不期格物 , 而自肯格物矣 。 故孔子之赞《周易》也 , 最初即曰:“积善之家 , 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 , 必有余殃 。 ”积善 , 积不善 , 因也 。 余庆 , 余殃 , 则果矣 。 箕子之陈《洪范》也 , 末后方曰:“向用五福 , 威用六极 。 ” 此实明前生之因 , 今生之果 。 向 , 顺也 。 用 , 以也 , 得也 。 威义 , 当是违 。 极 , 穷厄也 。 由前生所行 , 违背正道 , 致今生得此穷厄之果也 。 后儒不察文理 , 一归于王政 , 则成违天理而诬王政矣 。 小儿生于富贵家 , 即享福;生于贫贱家 , 即受苦 , 岂王政令彼生乎?五福之四 , 攸好德 , 乃前生修道修德之习性 。 一寿 , 二富 , 三康宁 , 五考终命 , 乃前生修道修德所感之果报也 。 六极之一凶短折 , 二疾 , 三忧 , 四贫 , 五恶(貌丑曰恶) , 六弱(身柔曰弱)乃前生多作不顺道义之事之果报 , 何得皆归于王政乎?印光大师:“复念佛居士书”孔子以格物致知为诚意正心之本 。 程、朱误认“物”字为天下事物之物 , 不知此“物”字乃指当人心中不合理之私欲而言 , 非外物也 。 以心有不合理之私欲 , 则其知见便不正 , 而是是非非均失其当 。 如人爱妻爱子 , 其妻子再不好 , 他总觉得好 。 以正知为私欲障蔽 , 而成偏邪 。 若格去此爱 , 则此妻与子之不好自然悉知悉见矣 。格物致知 , 方能诚意正心 。 虽一字不识之人 , 亦做得到 。 若如程朱以推极吾之知识穷尽天下事物之理为格物者 , 乃致知为格物之本 , 而世之能格物者鲜矣 。 勿道平常人做不到 , 虽圣人也做不到 。 既无由格物 , 诚意正心从何而得?故程、朱平常只言正心诚意 , 不言致知格物 。 乃以根本为枝末 , 以枝末为根本 。 倒行逆施圣人治心、治身、治家、治国、平天下之法 。 致世界之乱 , 无由解决 。 为国家者 , 果能心无不合理之私欲 , 则互相残杀之根已无 。 又何由互相残杀 , 了无止期也 。 光说此话 , 不知汝为然否?如犹不能了了 , 且请至诚念佛 , 后来当不以光言为错谬也 。节选自印光大师:“复顾德谷居士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