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校园枪击案跟俺们的校园袭击案不光凶器不同

美国经常发生“校园枪击案” , 其凶器都是枪 , 其作案者大多是案发的学校的学生或“前学生”(已被开除或转学、毕业了的原学生) , 凶手与遇害者是相互认识的“熟人” , 作案动机是凶手因为此前与一些同学或老师发生过矛盾、纠纷、过结 , 有“个人恩怨”而想以此来报仇 , 报复自己的同学或老师 。 我国近些年发生的那些“校园袭击案” , 所用的凶器则是菜刀、刀或铁锤等冷兵器 , 凶手与遇害者之间没有私人恩怨 , 凶手与遇害者们相互不认识 , 相互属于“陌生人” , 因此凶手其实并不仇恨其所砍杀的孩子、老师们 , 凶手只是对社会严重不满 , 其作案属于一种“报复社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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