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昭利|济南平阴检察机关对谭昭利等14人恶势力犯罪案件提起公诉

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29日讯 9月23日至25日,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谭昭利等1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在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谭昭利|济南平阴检察机关对谭昭利等14人恶势力犯罪案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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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依法审查,被告人谭昭利自2014年起多次被治安处罚。2010年以来,谭昭利纠集社会闲散前科劣迹人员,形成了以谭昭利为首要分子,以被告人高岭、赵诗华、万德敏、万德明、冯振、韩晓(另案处理)、赵晓峰(另案处理)等为骨干分子,以被告人张孟、郭圣虎(另案处理)、刘奉超、丁顶、张川、何友强、王立超、石朋、于涛等为一般参与人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采取持械打砸、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暴力手段和滋扰、恐吓、辱骂、示露纹身等软暴力手段,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组织。
谭昭利|济南平阴检察机关对谭昭利等14人恶势力犯罪案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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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谭昭利为首的恶势力集团经常纠集在一起,为谋取非法利益,以替别人“摆事”、“站场子”为由,采取持械打砸、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持刀砍人、刺伤、持械殴打他人等暴力手段和追逐、拦截、滋扰、恐吓、辱骂、示露纹身等软暴力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拆迁纠纷等,该集团及谭昭利个人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和谭昭利个人实施寻衅滋事犯罪多达14起,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谭昭利|济南平阴检察机关对谭昭利等14人恶势力犯罪案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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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谭昭利长期纠集被告人高岭、赵诗华、万德敏、万德明、冯振、韩晓、赵晓峰(另案处理)、丁顶、刘奉超、张川川、何友强、王立超、郭圣虎(另案处理)、于涛、石朋、张孟等人,为谋取不法利益,共同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组成了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系犯罪集团。被告人谭昭利作为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组织者、领导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系首要分子,应当以集团所犯的2起聚众斗殴、1起非法拘禁、6起寻衅滋事全部罪行追究刑事责任,对其他被告人应当以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对被告人谭昭利亦应当以其个人实施的5起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该案将择日宣判。
【 谭昭利|济南平阴检察机关对谭昭利等14人恶势力犯罪案件提起公诉】闪电新闻采访人员 胡振华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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