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博律师|出行和消费要注意哪些坑?,律师支招:黄金周来临( 二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发现平台内的商品或者服务未依法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 , 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 , 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
什么情况下 , 消费者可以直接向平台追究责任?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 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 , 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 则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
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 , 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 造成消费者损害的 , 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孟博律师|出行和消费要注意哪些坑?,律师支招:黄金周来临】三、主播带货需依“法” , 权益受损可维权
除了吃月饼外 , 吃螃蟹俨然也成为了中秋节的新习俗 。 众多网络主播在直播间里卖起了螃蟹券 , 但“翻车”情形也屡见不鲜 。
主播直播带货 , 有无相应规范?
网络直播营销作为一种社会化营销方式 , 对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形成强大国内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 。
根据《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的规定 , 主播在直播活动中 , 应当保证信息真实、合法 , 不得对商品和服务进行虚假宣传 , 欺骗、误导消费者 。
此外 , 《电子商务法》也规定 ,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 , 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 而且 , 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 欺骗、误导消费者 。
卖家失信 , 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在消费过程中 , 面对卖家迟迟不发货 , 或螃蟹分量不足、以次充好等情形 , 消费者首先应当保持理性 , 提升风险意识 , 尽量选择正规平台及信誉度较高的卖家 。 在网购螃蟹券时可以货比三家 , 对所购商品的详细描述、产品检测报告、商家生产经营资质和信誉、商品评价等进行了比对 , 以防上当受骗 。
其次还要有证据意识 , 注意保留促销活动细则、宣传图片、订单页面、聊天记录、物流记录等网购交易信息 , 作为今后维权的证据 。
最后 , 消费者可以借助法律手段 ,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消费过程中如果遇到“以次充好”、“缺斤短两”或其他不当行为 , 可以通过向经营者所在地或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的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 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 , 依法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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