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超过醉驾标准5倍以上!“醉驾王”昨获刑三个月罚金三千

【扬子晚报|超过醉驾标准5倍以上!“醉驾王”昨获刑三个月罚金三千】扬子晚报网9月29日讯(采访人员 张凌发 通讯员 赵竹生)酒驾的危害不用再说了,可是总有司机抱着侥幸心理,不断以身试法。9月25日,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一名堪称“醉驾王”的男子陈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扬子晚报|超过醉驾标准5倍以上!“醉驾王”昨获刑三个月罚金三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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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10日21时许,镇江新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报警称:“在新区烟墩山路发生一起轿车追尾事故,两车受损,肇事者涉嫌酒驾。”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肇事司机陈某身上散发出的酒精味十分浓重。“你喝酒了吗?”民警问,“喝了,就喝了两杯啤酒。”陈某说。随后,民警对陈某进行了酒精吹气测试,测试结果为337mg/100ml。后经抽血检测,鉴定结果为418mg/100ml,属于重度醉酒。“看到陈某血液酒精含量后,我当时真的不敢相信。”办案民警张伟说,结果出来之后,他与同事们都吓了一大跳: “418mg/100ml!超过了80mg/100ml醉驾标准的5倍多!刷新了镇江新区列年来醉驾数值最高纪录。”面对这个高出醉驾标准5倍多的数值,现场的民警都有些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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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驾驶人陈某当晚与朋友在饭店吃饭,期间3人喝了3瓶海之蓝白酒。饭后,陈某驾驶借来的苏LZ0XXX小型轿车,沿金港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烟墩山路路口附近时,与前方一辆同向行驶的正在等红灯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考虑到自己酒驾,陈某想与对方私了遭到拒绝,随后对方驾驶人报了警。
案件移送镇江新区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陈某提起公诉,经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处其拘役3个月,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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