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导师|教育部:博士生导师选聘避免简单化唯论文、唯科研经费为条件

【博士生导师|教育部:博士生导师选聘避免简单化唯论文、唯科研经费为条件】人民网北京9月29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 , 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 。 意见指出 , 要健全博士生导师岗位选聘制度 。 培养单位要从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水平、育人能力、指导经验和培养条件等方面制定全面的博士生导师选聘标准 , 避免简单化地唯论文、唯科研经费确定选聘条件 。
意见指出 , 要严格岗位政治要求 。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 , 依法履行导师职责 , 将专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 , 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
意见强调 , 要明确导师岗位权责 。 博士生导师是因博士生培养需要而设立的岗位 , 不是职称体系中的一个固定层次或荣誉称号 。 博士生导师的首要任务是人才培养 , 承担着对博士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创新能力培养等职责 , 要严格遵守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 。 培养单位要切实保障和规范博士生导师的招生权、指导权、评价权和管理权 , 坚定支持导师按照规章制度严格博士生学业管理 , 增强博士生导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 , 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 。
意见要求 , 要健全岗位选聘制度 。 培养单位要从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水平、育人能力、指导经验和培养条件等方面制定全面的博士生导师选聘标准 , 避免简单化地唯论文、唯科研经费确定选聘条件;要制定完善的博士生导师选聘办法 , 坚持公正公开 , 切实履行选聘程序 , 建立招生资格定期审核和动态调整制度 , 确保博士生导师选聘质量;选聘副高级及以下职称教师为博士生导师的 , 应从严控制 。 博士生导师在独立指导博士生之前 , 一般应有指导硕士生或协助指导博士生的经历 。 对于外籍导师、兼职导师和校外导师 , 培养单位要提出专门的选聘要求 。
意见明确 , 要加强导师岗位培训 。 建立国家典型示范、省级重点保障、培养单位全覆盖的三级培训体系 。 构建新聘导师岗前培训、在岗导师定期培训、日常学习交流相结合的培训制度 , 加强对培训过程和培训效果的考核 。 新聘博士生导师必须接受岗前培训 , 在岗博士生导师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培训 。 要将政治理论、国情教育、法治教育、导师职责、师德师风、研究生教育政策、教学管理制度、指导方法、科研诚信、学术伦理、学术规范、心理学知识等作为培训内容 , 通过专家报告、经验分享、学习研讨等多种形式 , 切实保障培训效果 。
意见提出 , 要健全考核评价体系 。 培养单位要制定科学的博士生导师考核评价标准 , 完善考核评价办法 , 将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指导精力投入、育人实效等纳入考核评价体系 , 对博士生导师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 以年度考核为依托 , 加强教学过程评价 , 实行导师自评与同行评价、学生评价、管理人员评价相结合 , 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 。
此外 , 意见还从建立激励示范机制、健全导师变更制度、完善岗位退出程序、规范岗位设置管理、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不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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