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景儿爱财经|美国司法已经介入,全球都在关注外卖骑手( 二 )


也就是说:
仍然承认这些零工工人是独立承包商;但是 , 按需平台公司也必须给到这些工人更为有力的劳动保障 。
而很有意思的是:
让我们接下来看一个数据 , 根据Uber自己提供的信息:
实际上 , 加州有72%的司机 , 支持提案22 , 因为他们钟爱网约车这种灵活的工作方式 , 包括:可以随时开始和结束;可以随意设置自己的工作日程;可以自己决定接受或拒绝出车或交付;可以同时在多个竞争平台上工作等等 。
这是非常有可能的 。 我也狠喜欢灵活的工作方式 , 谁不喜欢灵活的工作方式呢?
而这就是为什么下面这个思想如此重要的原因 。 它来自于美国著名博客《战略》的作者本.汤普森:
小景儿爱财经|美国司法已经介入,全球都在关注外卖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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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意思是:
“Uber代表了一种新事物:一家因为技术而与现有传统公司不同的公司 , 但它本身 , 并非是一家科技公司(这里指不是我们所熟悉的那种边际成本为零的软件科技公司) 。
换句话说:传统公司的反面 , 不一定就是科技公司 。 这实际上是一类我们以前从未见过的公司 , 而所有试图对其应用旧规则或旧的技术规则 , 都是错误的 。
同样 , 这就是为什么解决就业分类问题的最佳解决方案是认识到以下两种旧分类都不合适:Uber的司机 , 实际上既不是雇员 , 也不是独立承包商 。 他们既不是旧的 , 又不是新的 。 更好的法律 , 将以一种新的方式来定义这一类别 , 从而提供加利福尼亚所认为的必要的保护和税收收集手段 , 同时 , 仍保留使这些创造消费者福利的平台具备可能的灵活性和市场驱动的可扩展性 。 ”
我狠喜欢本.汤普森的这段话 , 以及发生在大洋彼岸的这个悬疑剧:1)给到这些零工工人更好的劳动保障;以及2)“它们既不是旧的 , 也不是新的” 。
希望有启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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