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选聘博士生导师的标准应避免简单化唯论文唯科研经费

_原题为 选聘博士生导师的标准应避免简单化唯论文唯科研经费
采访人员28日从教育部获悉 , 为建设一流博士生导师队伍 , 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 , 教育部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 , 明确要从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水平、育人能力、指导经验和培养条件等方面制定全面的博士生导师选聘标准 , 避免简单化地唯论文、唯科研经费确定选聘条件 。
文件明确 , 要制定完善的博士生导师选聘办法 , 坚持公正公开 , 切实履行选聘程序 , 建立招生资格定期审核和动态调整制度 , 确保博士生导师选聘质量;选聘副高级及以下职称教师为博士生导师的 , 应从严控制 。
文件指出 , 要健全导师变更制度 。 因博士生转学、转专业、更换研究方向 , 或导师健康原因、调离等情况 , 研究生和导师均可提出变更导师的申请 。 对于师生出现矛盾或其他不利于保持良好导学关系的情况 , 培养单位应本着保护师生双方权益的原则及时给予调解 , 必要时可解除指导关系 , 重新确定导师 。
【标准|选聘博士生导师的标准应避免简单化唯论文唯科研经费】文件强调 , 要完善岗位退出程序 。 对于未能有效履行岗位职责 , 在博士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环节出现严重问题的导师 , 培养单位应视情况采取约谈、限招、停招、退出导师岗位等措施 。 对师德失范者和违法违纪者 , 要严肃处理并对有关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 。
本组稿件均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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