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公安对脑死亡的嫌疑人不予取保!

@李爱军-律师【乳山公安对脑死亡的嫌疑人不予取保!】#乳山案# 2020年9月24日 , 律师收到不予取保通知书 , 山东乳山公安竟然对已经脑死亡的嫌疑人不予取保!律师发现乳山公安有多处严重违法 。一、监视居住场所严重违法 。刑诉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嫌疑人的住处进行” , 而医院重症监护室不是王学境的住处 , 所以乳山公安监视居住场所严重违法 。二、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违法 , 正确的强制措施应当是取保候审 。刑诉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 现王学境处于脑死亡状态 , 生活不能自理 , 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 所以 , 乳山公安应当取保候审而不是监视居住 。三、乳山公安把嫌疑人监管在重症监护室内 , 阻止家属探视、律师会见 , 严重违法 , 涉嫌非法拘禁 。医生告诉家属和律师 , 需要经公安同意才能探视、会见 。重症监护室是救死扶伤是场所 , 不是公安的羁押、监管场所 。 乳山公安在非监管场所阻止家属探视 , 无任何法律依据 , 严重违法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四十八条、四十九条规定 , 律师有权会见被监视居住的嫌疑人 , 除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外 , 律师会见无需申请 。所以乳山公安以监居住的名义把王学境监管在重症监护室 , 阻止家属探视和律师会见 , 严重违法 , 涉嫌非法拘禁 。四、乳山公安不同意取保的理由不合法 。乳山公安不同意取保的理由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 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 该理由是刑诉法第八十一条对“应当逮捕”的规定 , 而乳山公安明知王学境脑死亡不符合逮捕的条件 , 因此主动为其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 , 所以乳山公安前后矛盾 , 明显违法 。五、乳山公安不给取保是否为掩盖刑讯逼的事实?乳山公安的上述违法、错误 , 其实只需要“取保候审”一项措施就可以全部解决 , 乳山公安明明可以四两拨千斤一招化解所有违法和错误 , 但却执意违法甚至是犯罪 , 有可能是害怕取保候审后 , 家属和律师顺利见到“头部有缝合伤、双臂淤青、严重外伤、已脑死亡”的嫌疑人 , 取得刑讯逼供的证据后进行控告 。 但纸终究包不住火 , 王学境是在羁押过程中“严重外伤脑死亡” , 有没有受到刑讯逼供?中央政法委已经开展了“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政法系统反腐行动 , 律师中肯建议:依法办案 , 保障人权 , 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乳山公安对脑死亡的嫌疑人不予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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