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刚|东莞中院二审宣判一起17人涉黑案 在厚街横行放贷
中新社广州9月28日电 (索有为 袁小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8日通报 ,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28日依法对以于刚、潘静夫妇为首的17人涉黑案作出二审宣判 , 裁定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 , 分别判处于刚、潘静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十二年 , 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共计1000万元(人民币 , 下同) 。其余15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一年六个月 , 部分并处罚金 。宣判后 , 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 。
法院二审查明 , 2013年开始 , 于刚、潘静先后投资设立三家公司 , 通过亲戚、老乡关系 , 纠集多人加入公司从事高利贷业务 。于刚等人先向私人募集资金 , 再以月息约3-10分的高额利息 , 放贷给经营资金存在困难的中小企业经营者 , 其中大部分为厚街镇鞋企 。在此过程中 , 逐步形成了以于刚为组织、领导者 , 潘静为组织者 , 层级明确、骨干成员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为保证放贷资金和利息能够及时收回 , 该组织专门成立巡逻组 , 对借贷企业的日常经营状况进行严密监视 , 一旦发现借贷企业存在开工不足、濒临破产等迹象 , 就要求借贷人立即清偿债务 。当借贷人无力清偿时 , 于刚就指使组织成员将借贷人带到公司或附近酒店进行拘禁和殴打 , 逼迫对方筹款清偿债务 。据统计 , 该组织共实施了13宗非法拘禁行为 , 其中一次将借贷人拘禁达26天之久 。此外 , 该组织还采用跟踪贴靠、故意伤害、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拉闸限电等暴力方式逼迫他人还款 , 多名被害人慑于他们的暴力 , 不敢通过正常途径举报、控告 , 被迫离开厚街 , 严重破坏了当地生产经营、社会生活秩序 。
【于刚|东莞中院二审宣判一起17人涉黑案 在厚街横行放贷】二审法院认为 , 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定罪准确 , 量刑适当 , 审判程序合法 , 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完) 【编辑:梁静】
推荐阅读
- 食人鱼|东莞河道有人发现“食人鱼”,其实这鱼早就入侵我国江河了?
- 德州中院|德州中院通报女子不孕被虐致死案:撤销原判 发回重审
- 天津一中院当庭调解一起广告合同纠纷
- 被告人|上海一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严豪杰故意杀人、放火案
- 山东德州|山东德州中院回应“女子遭虐待致死”案:案件重新审理
- 涉嫌|上海一中院开庭审理严豪杰涉嫌杀妻焚尸案
- 德州中院通报女子不孕被虐致死案|德州中院通报女子不孕被虐致死案说了什么?情况通报全文曝光
- 德州中院|德州中院通报女子不孕被虐致死案情况: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 央视新闻客户端|德州中院通报“女子遭虐待致死案”: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 @德州中院|关于被告人张吉林、刘兰英、张丙虐待罪案有关情况的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