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高的鱼|化妆品还乱贴标签?No!这个征求意见稿有要求……( 二 )


统一展示面上其他文字字体的字号应当小于或即是规范汉字字体的字号 。
第八条(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要求)化妆品产品名称一般由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三部门组成 , 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应当符合下列划定要求:
(一)商标名的使用除符合国家商标有关法律法规的划定外 , 还应当符合国家化妆品治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划定;
(二)不得以商标名的形式宣称医疗效果或产品不具备的功效 。 以原料名称或暗示含有某种原料的用语作为商标名 , 产品配方中含有该种原料的 , 应在销售包装可视面对其使用目的进行说明;产品配方不含有该原料的 , 应当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明确标注产品不含该原料 , 原料名称仅作商标名使用;
(三)通用名应当正确、客观 , 可以是表明产品原料或描述产品用途、使用部位等的文字 。 使用详细原料名称或表明原料种别词汇的 , 应当与产品配方成分相符 , 且该原料在产品中产生的功效作用应当与产品功效宣称相符 。 使用动物、植物及矿物等名称描述产品的香型、颜色或外形的 , 配方中可不含此类原料 , 命名时可以在通用名中采用动物、植物及矿物等名称加香型、颜色或外形的形式 , 也可在属性名后加以注明;
(四)属性名应当表明产品真实的物理性状或形态;
(五)不同产品的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相同时 , 其他需要标注的内容应当在属性名后加以注明 , 包括颜色或色号、防晒指数、气息、合用发质、肤质或特定人群等内容 。 约定俗成、习惯使用的化妆品名称可以省略通用名或属性名;
(六)商标名、通用名或属性名单独使用时符合本条上述要求 , 组合使用时可能使消费者对产品功效产生歧义的 , 应当在销售包装可视面予以解释说明 。
第九条(产品名称标注要求)产品中文名称应当在销售包装展示面明显位置连续标注 , 且至少有一处以引导语形式引出 。
化妆品中文名称不得使用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进行命名 , 注册商标、表示防晒指数、色号、系列号 , 或其他必需使用字母、符号的除外 。 产品中文名称中的注册商标使用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的 , 应当在产品标签中对其含义予以解释说明 。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应当是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分核发的注册证编号 , 在销售包装的可视面进行标注 。
第十条(企业信息标注要求)化妆品注册人、存案人、境内责任人和出产企业的名称、地址等相关信息 , 应当按照下列划定要求在产品销售包装的可视面进行标注:
(一)注册人、存案人、境内责任人和出产企业的名称和地址 , 应当标注产品注册证书或存案凭证载明的企业名称和地址 , 分别以相应的引导语引出;
(二)化妆品注册人或存案人与出产企业相同时 , 可使用“注册人/出产企业”或“存案人/出产企业”作为引导语 , 进行简化标注;
(三)出产企业名称和地址标注完成最后一道接触内容物的工序的出产企业的名称、地址 。 注册人、存案人同时委托多个出产企业进行出产的 , 可以同时标注各受托出产企业的名称、地址 , 并通过代码或其他形式标出产品的出产企业;
(四)出产企业具有化妆品出产许可证的 , 应当企业名称和地址之后标注化妆品出产许可证编号 , 以相应的引导语引出 。
因为销售包装的大小或体积原因 , 难以在可视面标注全部出产企业信息的 , 可通过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标注指引信息 , 在随附于产品的仿单中具体列明 。
第十一条(产品执行的尺度编号标注要求)化妆品标签应当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标注与产品注册或存案相一致的产品尺度编号 。
产品执行的尺度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 , 应当标注该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编号;产品执行的尺度为注册或存案时制定的产品尺度的 , 应当标注产品注册证书或存案凭证载明的产品执行尺度编号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