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违驾|累犯 | 因醉驾“三进宫”,要被刑法处罚


据河南交警信息 , 2020年09月16日13时 , 郜某驾驶一辆车牌为豫K的小型汽车行驶至河南省襄城县双庙乡寺白村路段时与李某发生矛盾 , 李某报警后 , 双庙派出所民警赶到后发现郜某涉嫌酒后驾驶 , 后移交给襄城县交警大队处理 。
交警到达后用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 , 结果为128mg/100ml 。 立即将郜某带至襄城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采样 。 将抽取的血样送往许昌建安司法鉴定所检验 。
2020年09月17日 , 经许昌建安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为:郜某每100ml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0.25mg , 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
车祸违驾|累犯 | 因醉驾“三进宫”,要被刑法处罚
本文插图

法律依据:
1.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 , 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 , 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 处拘役 , 并处罚金 。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 , 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 , 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
车祸违驾|累犯 | 因醉驾“三进宫”,要被刑法处罚
本文插图

郜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 目前郜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 , 被襄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
可是 , 据经办案民警进一步查明 , 郜某还分别于2017年11月、2018年6月两次醉酒驾驶机动车被追究刑事责任 , 如此惨痛的代价并没有让郜某得到教训 , 反而继续知法犯法 。 这次是郜某第三次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被襄城县交警大队再次查获 。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 , 目前 , 此案将移送审查起诉 。
在心理认知问题上 , 存在一种叫做错误自我叠加的现象 , 即一旦被错误的问题牵扯了 , 就会放弃自我操守 , 任由错误蔓延 , 甚至变相助长错误滋生 , 产生破罐破摔的恶果 。
在本案例中 , 这位驾驶员“以恶小而持续为之” , 终究小恶酿成大恶 , 必将受到法律法规的严厉惩罚 。
友途认为:知有正道 , 途有自律 , 行才能弃恶扬善 。 (完)
【车祸违驾|累犯 | 因醉驾“三进宫”,要被刑法处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