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未来三个月,聊城重污染天数不得超过4天

全市PM2.5年均浓度在60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不低于62.1%……为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战”。根据《聊城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9月24日至12月31日,我市将对燃煤、工业污染、扬尘等各类大气污染防治监管对象进行治理。
全力攻坚燃煤污染防治。按照全市煤炭压减方案,完成2020年度省下达的煤炭压减任务。实施“气代煤、电代煤”工程,2020年采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基本建成无散煤区。在10月底前,完成全市农村地区25.7万户的清洁取暖改造。
持续巩固全市“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严格落实“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发现一起、处置一起。
 污染|未来三个月,聊城重污染天数不得超过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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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对包括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旅发集团在建项目等在内的所有建设工地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及时完善更新,实施清单化管理。全面提升建设工地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水平,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
大幅减少公路货物运输量,大幅提升铁路货运比例,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目标。对运输距离在400公里以上的,计划性较强的煤炭、矿石、石油等大宗货物基本转为铁路运输或管道运输。12月底前完成山东铁临物流铁路专用线的建设并投入运营。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煤炭、矿石等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原则上达到80%以上。
此外,实施方案还对秸秆露天焚烧、烟花爆竹、重型柴油营运货车等移动源管控治理进行了安排部署。
经过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战”,我市要全面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省要求的2020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即PM2.5年均浓度在60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不低于62.1%,力争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幅度位居全省前列,确保在考核中取得好的成绩。其中,2020年10-12月,全市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66微克/立方米以内,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在4天以内。
全媒体采访人员 岳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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