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黑老大狱中收徒,出狱后组织壮大,山东一涉黑案终审维持原判


搁置案件不处理、刑事案件降格处理 , 正是这些“出奇料理”助长了这个犯罪团伙的嚣张气焰 。 对办案中发现的保护伞线索 , 检察机关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
检察官对40余本卷宗察微析疑 , 针对审查中发现的证据短板列出详细补查提纲 , 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搜集、固定、完善证据 , 共形成补充侦查卷宗60余册 。
公诉团队用扎实的证据链展示每一起犯罪事实的来龙去脉 , 并揭示了在这个组织中唐某作为组织、领导者 , 在背后所起到的策划、指使作用 。
“我那惨死的儿子终于能闭上眼睛了!”得知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 , 山东省巨野县农村年逾古稀的徐老汉老泪纵横 。
2020年1月6日 , 经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唐某等24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一审判决 , 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二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 唐某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 , 提出上诉 。 近日 , 菏泽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 维持原判 。
15年前 , 徐老汉唯一的儿子在唐某的俱乐部打工 , 因被怀疑偷了摇头丸 , 被唐某的侄子打死 , 并将尸体绑上石头装进麻袋抛入黄河 。

提前介入 , 补强证据短板挖出保护伞线索
2018年6月 , 牡丹区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的商请 , 希望对一起涉黑案件提前介入 。 接到商请后 , 该院立刻指派业务骨干到公安机关引导侦查 。 公安机关以唐某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立案侦查 , 检察官在提前介入的过程中 , 发现认定唐某等人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证据尚有短板 。
办案检察官马永刚告诉记者 , 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需要符合四个特征: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 。
年近不惑之年的唐某 , 1992年被分配至巨野县某工商所工作 , 工作之余混迹于社会 , 以教授“梅花拳”为名收“徒弟” , 案发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
1998年5月 , 因妻嫂在集市与人发生争执 , 唐某纠集9人携带砍刀 , 在闹市公然行凶将人砍伤 。 此后 , 他常因一言不合就对他人拳脚相向 , 身边陆续聚集了一帮社会闲散人员 , 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 , 成为当地一霸 。
“唐某等人有固定的成员 , 长期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 危害当地经济、社会生活 , 但现有证据认定唐某等人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还有欠缺 , 因此我们严守证据标准 , 不拔高、不凑数 , 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唐某等人批准逮捕 , 引导公安机关继续补充侦查证据 。 ”马永刚介绍 。

唐某敢于如此猖狂 , 并非毫无缘由 。
2004年 , 唐某带领朱某等三人 , 在巨野县人民医院护士办公室内 , 非法拘禁并殴打送伤者到医院的汪某 , 汪某同村的民警王某也遭到辱骂 , 王某亮出警官证后被朱某撕毁扔在地上 , 并被摔倒在地骑在身上殴打 。 王某、汪某到公安机关报案 , 案件竟然被搁置 。
2007初秋 , 唐某无故殴打袁某 , 并打电话挑衅袁某好友张某 , 双方约定到唐某公司楼下斗殴 。 唐某组织50余辆车、100余人携带砍刀、棍棒蓄势等待 , 张某未敢组织人到现场 。 巨野公安机关获悉后 , 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制止 , 当场扣押车辆两辆 , 砍刀、棍棒若干 , 行政拘留3人;同年中秋节前后 , 因儿子与别人发生争执 , 唐某带领“徒弟”十余人将对方打伤 , 并纠集八九十名“徒弟” , 持钢管、木棍伺机斗殴 , 对方惧怕不敢回应 。 唐某随即安排两名徒弟到公安机关投案“顶包” , 仅被行政拘留 , 案件被降格处理 。 搁置案件不处理、刑事案件降格处理 , 正是这些“出奇料理”助长了唐某等人的嚣张气焰 。 对办案中发现的保护伞线索 , 检察机关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

服刑期间还在收徒发展组织
2018年9月26日 , 唐某等人因涉嫌黑社会组织罪被当地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
记者了解到 ,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对40余本卷宗察微析疑 , 发现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证据仍有欠缺 , 针对审查中发现的证据短板列出详细补查提纲 , 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搜集、固定、完善证据 , 同公安机关保持实时沟通联络 , 采取“随时反馈、及时补侦”的策略 , 补查证据随时移送 , 检察官及时引导侦查方向 , 共形成补充侦查卷宗60余册 。
组织特征在证据上存在一个短板 , 那就是唐某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 , 于2008年被判入狱 , 2014年出狱 , 7年间很多“徒弟”慢慢散了 , 这7年该组织是否中断 , 直接影响到该组织是否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唐某的辩护律师以此为由 , 认为该组织没有延续性 , 不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并且唐某很少亲自出面 , 都是指派“徒弟”动手 。
“撬开掩盖证据的铁板 , 需要检察机关打一场硬仗 。 ”菏泽市牡丹区检察院检察长时维建说 。
在审查案卷的过程中 , 办案检察官赵艳婕发现了一个细节 , 有证人提到唐某在狱中也收过“徒弟” 。 狱中还在收徒 , 组织何来中断?赵艳婕立刻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唐某的服刑情况 。
“我是在监狱服刑期间拜师的 , 在狱中拜师的还有几个人 , 有我们监区的 , 也有其他监区的 , 还有几个小混混也跟着三叔(唐某) , 我们伺候他起居 , 给他叠被子、挤牙膏、递毛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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