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万哈雷摩托车采购“合规”合的是那方面的规?

36万哈雷摩托车采购“合规”合的是那方面的规?文|清哲木9月15日 , 一则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购多辆单价为36.76万元的警用摩托车公告截图 , 引发网友热议 。 有网友质疑:“有必要买这么贵的摩托车吗?”面对网友们的质疑 , 官方很快给出了答复 。 同日下午 , 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处一位负责人回应称 , 前述被热议的采购项目成交公告是2018年的事 , 这批哈雷警用摩托车均是经过正规手续和流程购买 , 这两年也一直在用 。 官方答复的速度很快 , 但答复却是“答非所问” 。 公众关注的是采购哈雷摩托的“必要性” , 而官方答复的却是采购的“合规性” 。 面对这样的答复 , 公众自然是不买账的 。合规 , 肯定在长春市交警支队来说肯定是合规 , 不然也无法通过正常程序采购这批高价摩托车 。 只是 , 笔者不明白的是 , 合长春市交警支队的规 , 合了中央要求的规吗?所谓的“合格”合的是那方面的规 , 这个长春市交警支队并没有说明 。哲木观察注意到;在2019全年各省GDP排名中吉林省排名第26名 , 属于非常靠后的名次 。 也就是说吉林省并不是一个经济发达地区 , 而长春市交警支队所购买的豪华摩托车却在全国来说异常奢侈 , 三十多万元一台 , 排名靠后的长春还是飘了 , 膨胀了 。 一掷千金 , 不是一笔小数目 , 长春交警真的很阔绰 , 这在三、四线城市来说差不多是一套上百平方米的房子 , 而在长春交警支队这里不过是一辆交通工具 。 长春交警支队合规采购的大手笔 , 不知道到底以何种理由申请了这笔采购?涉及政府采购的各个职能部门 , 是否尽到了审核、把关的责任?这些是需要长春地方厘清的追问 。长春交警当初买下这批哈雷 , 到底出于何种需求?所谓“正规手续和流程”是怎么走下来的?难道就没有一个审计部门质疑是否确有所需?如此顺利的合规 , 折射着很多不合常理 , 政府采购本身也有“需求论证” , 公众一眼就看穿的“不合理” , 相关部门审核居然毫无察觉、毫无制约?难怪长春交警支队口口声声的说“合规” 。但是 , 我们应明白一个简单的道理 , 没有“必要性”哪来“合规性”?所谓的合规不过是搪责的一个借口 。 因为 , 中央多次下文要求 , 缩减“三公”支出 , 要厉行节约 , 从源头拒绝高价采购 。 对于不该花的钱 , 财政部门就要做‘铁公鸡’一毛不拔 。 近年来 , 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格落实 , 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规定的出台 , 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越扎越密、越扎越牢 。 显然 , 长春市交警支队在禁令重重“三公”缩减要求上没有跟上节奏 , 36万的哈雷摩托车从某种程度上意味着地方依然“纵容”默许公款乱消费的现象依然严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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