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修改了鲍毓明性侵养女案中养女的户藉资料?

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公布了鲍毓明性侵案的结果 , 将鲍毓明驱逐出境 , 认为其养女韩某某与其是同居关系……作为吃瓜群众 , 有几个疑问不得不问:1、谁修改了韩某某的户藉资料 , 将其从1997修改为2001年?这些帮助韩某某修改户藉资料的人属不属于包庇罪?2、韩某某多次报警的内容是什么 , 为什么不处置?3、违背妇女意愿就是强奸 , 鲍毓明违背了几次养女的意愿?4、如果鲍毓明没有犯罪 , 中国司法部门凭借哪一条法律驱逐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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