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黎智英恐吓记者却被“放生”,香港律政司提出上诉

祸港头目黎智英涉嫌于2017年6月一次非法集会上 , 在未被挑衅的情况下恐吓一名男采访人员 , 法庭此前裁定案件表证成立 , 但最终仍裁定黎刑事恐吓罪名不成立 , 黎智英被“放生”引起各界不满 。 有关案件的14天上诉期于17日届满 , 港媒称 , 香港特区律政司决定当天提出上诉 。
上诉|黎智英恐吓记者却被“放生”,香港律政司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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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东网”报道 , 律政司发言人表示 , 就有关裁判官对该案作出无罪裁决 , 律政司今日(17日)根据《裁判官条例》第105条 , 以案件呈请的方式提出上诉 , 由于案件司法程序仍在进行 , 律政司不适宜就案件作进一步评论 。 据悉 , 律政司研究法律观点后 , 决定向高院原讼庭提出上诉 。
【上诉|黎智英恐吓记者却被“放生”,香港律政司提出上诉】报道称 , 有大律师认为 , 律政司应重新检视所有证据 , 若选择提出上诉 , 一般而言须在14天内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 , 即要求原审法官撰写报告 , 详细解释判决理据等 , 并交由上诉庭判断是否上诉得直 , 一旦上诉得直 , 则会发还裁判法院 , 并交由其他法官重审 。
据此前报道 , 黎智英涉嫌于2017年6月一次非法集会上 , 在未被挑衅的情况下恐吓一名男采访人员 , 法庭此前裁定案件表证成立 , 但最终仍裁定黎刑事恐吓罪名不成立 。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主席兼法学教授傅健慈认为 , 案件有非常充分的上诉理据 。
有香港立法会议员与学者也批评有关判决未能彰显公义 , 认为黎智英的言论及行为均构成足够证据入罪 , 敦促律政司就案件提出上诉 , 绝对不能姑息 。 香港立法会议员葛佩帆认为 , 黎早前被裁定有关恐吓罪名表证成立 , 大众对他的行为及言论有目共睹 , 对于他获“放生”感到气愤及无法理解 , 质疑因为他是黎智英 , 是所谓“传媒大亨” , 就有保护伞免受刑事责任 。 葛佩帆认为 , 判决令香港市民感觉不公道及不公正 , 希望香港律政司就案件提出上诉 。
身兼执业律师的香港立法会议员张国钧同样认为 , 这次裁决并没有为受害人讨回公道 , 希望香港律政司可以细心研究判词内容 , 积极考虑上诉 , 以彰显司法公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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