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企业|三部门联合发文鼓励生物质发电项目市场化运营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6日讯(采访人员熊丽)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 , 提出坚持以收定补、新老划段、有序建设、平稳发展 , 进一步完善生物质发电建设运行管理 , 合理安排今年中央新增生物质发电补贴资金 , 促进生物质发电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
根据《方案》 , 项目申报补贴须符合4个条件:一是项目须纳入生物质发电国家、省级专项规划 。 二是项目须为今年1月20日(含)以后全部机组并网的当年新增项目 。 三是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标准等要求 , 配套建设高效治污设施 ,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所在城市已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 四是申报情况必须属实 , 不能出现弄虚作假、违规掺烧等情况 , 并提交信用承诺书 。
值得注意的是 , 为营造生物质发电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 保障申报补贴项目的合法利益 , 防止项目运行中出现掺烧化石燃料、骗取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 , 最大限度保证补贴资金合理使用 , 《方案》引入信用承诺制度 , 申报单位需承诺项目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 建设运行合法合规 。 违背承诺的 , 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 同时 , 承诺信息、践诺信息将纳入信用记录 , 进行归集应用 。
【发电企业|三部门联合发文鼓励生物质发电项目市场化运营】《方案》明确 , 一方面要不断拓展生物质能利用渠道 , 坚持宜气则气、宜热则热、宜电则电 , 鼓励加快生物质能在非电领域应用 , 提升项目经济性和产品附加值 , 降低发电成本 , 减少补贴依赖 。 另一方面 , 鼓励金融机构给予生物质发电项目中长期信贷支持 , 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 鼓励地方政府统筹各类资金 , 对生物质发电相关的收、储、运、处理环节予以支持和补偿 。 鼓励具备条件的省(区、市)探索生物质发电项目市场化运营试点 , 逐步形成生物质发电市场化运营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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