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犯“纸面服刑”7年,26个单位65人被处理

采访人员从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了解到 , 在王韵虹“纸面服刑”7年案件的查办中 , 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强化监督执纪 , 对其专利减刑、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等环节中有关人员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深挖彻查 。 截至今年8月21日 , 共对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医院等26个单位的65名公职人员进行了党纪政务处分 。王韵虹因犯故意杀人罪 , 于2005年12月12日被判处死刑 , 缓期二年执行 , 2008年6月30日被减为无期徒刑 , 后又被减为有期徒刑15年 , 刑期至2026年3月10日 。 2011年4月 , 王韵虹因患冠心病-急性心肌梗塞被批准保外就医6个月 。 6个月期满后 , 由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批准 , 办理6次保外就医手续、1次暂予监外执行 , 致使其在狱外活动长达7年 。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调查 , 在王韵虹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等过程中 , 内蒙古监狱管理局第一医院原副院长王全仁等人 , 多次违背事实 , 隐瞒真相 , 违规出具《呈请罪犯保外就医病情危重报告书》、《罪犯保外就医病情鉴定意见书》等相关规范性文件 , 除第一次保外就医外 , 其余历次保外就医、暂于监外执行均不符合法定条件 。根据调查结果 , 内蒙古监狱管理局原政委姜和平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 降为三级主任科员;内蒙古监狱管理局未成年人犯管教所原所长杨文智 , 内蒙古监狱管理局第一医院原副院长王全仁 , 医生李齐放、高春桃、张满、陈华 , 呼和浩特第一监狱法制科原科长姚利平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司法局迎新路司法所原所长武玉忠等8人 , 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 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 其他违纪违法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 失职失责人员被严肃问责 。在该案办理中 ,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举一反三 , 深挖彻查违法“减假暂”背后的腐败根源 , 找准违纪违法的症结所在 , 相继又发现了罪犯邹庆、庄永华、王宝宝、郝伟成等相关人员违规减刑、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的案件线索 , 与该案并案查办 。2020年09月16日 18:50:31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原始标题:杀人犯“纸面服刑”7年 , 内蒙古通报:26个单位65人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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