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狗撞伤老人,长期投食者赔4万,还敢喂吗?

还敢乱喂流浪狗吗?无主流浪狗撞伤老人 , 长期投食者赔偿4万元在生活中 , 我们经常能看到“好心帮忙反被讹诈”的新闻 , 这甚至让“看到老人摔倒后扶不扶”成为了一个社会性的话题 。 而近日 , 一个关于“流浪狗撞伤人投喂者被索赔”的事件又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事情的开头是在2019年9月20日的早上 , 遵义正安县60多岁的昝某某从农贸市场买菜回家途中 , 被一条突然冲出的流浪狗撞倒 , 随后受伤被送入了医院 。 流浪狗撞伤老人,长期投食者赔4万,还敢喂吗?
经过检查 , 昝某某右侧肋骨骨折 , 最终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 针对这件事 , 昝某某家属报了警 。 当地民警也展开了调查 , 发现 , 这条撞伤老人的狗为流浪狗 , 同时也发现 , 住在附近的居民万某 , 长期向该流浪狗投食喂养 。于是 , 昝某家属认为万某应承担责任 , 赔偿老人损失 。 不过 , 万某表示 , 自己仅仅只是出于好心偶尔喂食 , 并非狗的实际主人 , 昝某被流浪狗撞伤 , 并不应把责任推给自己 , 双方对此争执不下 。最终双方协商无果 , 昝某向正安县法院提起诉讼 , 要求法院万某赔偿损失费共计7万余元 。在今年的4月 , 正安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 经过法院审理 , 因为万某长期向这条流浪狗投喂食物 , 事实上系豢养该狗 , 意思就是万某在一定意义上已经是这只狗的主人了 。此外 , 虽然该狗确实是流浪狗 , 但万某对它采取了不合适的方式 。 因为万某的长期投喂 , 这条流浪狗已经形成了习惯 , 对此产生了依赖 , 致使这条流浪狗长期出没在附近 , 这样也是间接导致了昝某的受伤 。于是 , 法院最初审判万某需要赔偿昝某各项损失共计6万余元 。 对于法院的这个判决 , 万某不服 , 便上诉至遵义中院 。 流浪狗撞伤老人,长期投食者赔4万,还敢喂吗?
今年9月4日 , 遵义中院法官对该案再次进行了调解 。 在帮助万某耐心地分析了自己的投喂以及这一行为造成的影响后 , 万某最终与昝某达成一致 。 最终 , 这场案件由万某赔偿昝某4万元为结局 。近日此事一经爆出 , 就引来无数网民参与讨论 。 有人反问 , 爱心投喂变成罪过了么?流浪狗从何而来?治标不治本 , 都让流浪狗饿死就解决问题了吗?我们知道 , 生活中的流浪动物也是不少见的 , 它们或是遭遇了主人的遗弃 , 或是不慎走丢 。 同样 , 也有许多人出于自己的爱心 , 收养流浪的动物 , 或时不时投喂食物 。 最后 , 流浪狗做的错事 , 却把责任推到平时喂养的人身上 , 这样的做法确实让人有些难理解 。就比如说之前有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新闻 , 有一户人家因为长期居住在国外 , 国内的房子一直空着 , 后来有人未经同意后搬进去住了 , 而且一住就是好几年 。 等该房子的真正主人回来后 , 住户却认为自己因为长期居住已经获得了房屋的使用权 。而万某的这件事 , 就是因为自己的长期“善心”而“被主人了” 。 也难怪有人说:世界之大 , 无奇不有 。 有些“闲事”还是不要管的为好 。其实 , 关于万某的这一行为 , 在法律上却是有明文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78条 ,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万某某)向流浪狗投喂食物 , 可以把他认定为动物的管理人 。 ”根据相关人员透露 , 万某某是某门店的工作人员 , “狗经常出现在门店旁 , 基本上每天都会喂养 , 最起码应该有几个月” 。 这样的长期喂养正是因为万某的定点投喂 , 该流浪狗才会在附近出没 。对此 , 也有很多人表示赞成法院的做法 , 许多地方因为一些人的投喂 , 流浪动物成功在此安家繁衍 , 成群结队出没在人员密集地区 , 给许多人造成了不便 , 也在无形之中增加了安全隐患 。根据投喂流浪猫狗的行为 , 一般来说 , 出于对流浪猫狗的怜悯之心并不能就认为有饲养或管理的意思表示 , 也不可能因为投喂就让别人家的宠物变成自家的宠物 。但是 , 当人们长期投喂在同一个地方时 , 动物们就会形成条件反射 , 以后长期出没在这附近 。 这样的行为 , 将导致流浪猫狗对当地居民带来的危险指数更高 , 如此一来 , 投喂者则需要承担流浪猫狗的部分责任 。另外 , 如果投喂者将高人流地区的流浪猫狗 , 通过投喂行为 , 将它们引向人流少的地方 , 那么 , 即便最后发生危险 , 投喂者也无需承担责任 。 所以 , 不是不可以进行投喂 , 而是投喂的方式要适当 。那么 , 对于流浪的动物 , 大家应该如何处理呢?首先 , 有许多专门的收容机构 , 路人可以选择将这些动物带到收容所进行看管 , 这样既可以保证它们不会受饿挨冻 , 也可以保证它们不会给周围居民带来安全隐患 。另外 , 如果有人对流浪的动物实在有感情 , 也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将它们领养 , 成为它们的主人 。最后 , 偶尔投喂可以 , 但是长期投喂必然会导致流浪动物们的依赖性 , 造成潜在的安全隐患 。这样的例子在生活中也不少见 , 就拿2019年发生在湖北的一起案子来说 。 周某在饲养生猪时 , 常有流浪狗到猪圈内偷食 。 于是 , 周某便将部分食物倒入厕所附近的垃圾桶里 , 方便流浪狗食用 , 周某的这一行为让流浪狗们常年居住在此 。最终有一天 , 滞留在附近的流浪狗咬伤了游客张某 , 狂犬疫苗、各种药物等治疗费用花费数千元 。 最后张某将周某告上法庭 。最终法院判决 , 因为周某的长期喂食 , 致使流浪犬替其看家护院 , 即便没有通过法律领养 , 但周某已成为流浪狗的主人 。 因此 , 周某需要对张某被咬伤这件事负责 , 赔偿3700余元 。其实 , 不管是周某 , 万某 , 还是其他的人 , 看到流浪动物 , 产生恻隐之心而施以援助 , 这都没有错 , 甚至可以说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但是 , 不正确的投喂方式让动物在人群密集场合聚集 , 投喂人并不是动物的主人 , 无法很好的地控制它们的行动范围 , 也无法保证它们没有携带病菌或打了疫苗 。这样一来 , 势必增加了流浪动物伤害附近居民尤其是儿童的风险 。 所以 , 行善也要有原则有方法地进行 , 不要好心办了坏事 , 害了别人 , 也苦了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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