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宁|又一特大基金老鼠仓案判了!女基金经理获利1个亿( 二 )


不过 , 蒋宁对此并不服 , 进行了上述 。 而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与一审相同 。
二审审查显示 , 蒋某、王某玉分别以黄某新、陈某之名开立证券账户 , 王某玉等人还通过场外配资的形式控制并使用杨某珍、罗某霞等7人的证券账户与资金 , 从事证券交易牟利 。
涉案期间 , 按照"前五后二"行业认定趋同交易时间的惯例标准 , 涉案9个证券账户大量频繁交易股票 , 与行业精选基金交易的股票存在高度趋同 , 趋同率平均达80%左右 , 个别账户高达90%以上 。 而在蒋宁任职前和离职后 , 涉案9个证券账户的交易量、交易频率及趋同率明显偏低 , 个别账户甚至为0 。 由此 , 蒋宁的上述理由并不成立 , 二审维持了一审定罪部分和罚金等部分 , 有期徒刑则从六年六个月改为五年 。
当你凝望深渊时 , 深渊也在凝望着你 。 近年来 , 老鼠仓事情仍屡禁不止 , 基金经理一旦抵挡不住诱惑就会走上歧途 。 此前 , 原银华基金的明星基金经理周可彦也因"老鼠仓"被处罚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在业内人士看来 , 昔日明星基金经理难逃金钱诱惑 , 自毁前程 , 令人唏嘘 。
事实上 , 在老鼠仓时间不断的同时 , 随着相关法律的逐渐完善 , 监控系统也全面升级 。 对信息披露违法、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执法力度不断加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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