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弟魔”是责任还是悲哀?
近日 , 据某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报道 , 一对靠低保生活的夫妻生完二胎几年之后 , 因为两人的身体和经济情况没有能力将孩子养好 , 于是便想让自己22岁的大女儿来抚养 , 可没曾想女儿对此表示强烈反对 。 最终 , 夫妻俩因为这件事把自己22岁的亲生女儿告上了法庭 。女孩的家庭经济条件比较拮据 , 但好在比较懂事 , 在学习上非常刻苦 , 大学期间所有费用都是靠她的奖学金和助学金来解决的 。 经过几年的学习 , 终于迎来了毕业 , 准备在社会上好好闯荡一番 。 结果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竟然是父母让她抚养弟弟 。 当时她对父母说:“凭什么让我养弟弟?你们就是告我 , 我也不养!”没想到父母真的把她告上法庭 。 最终法院判父母胜诉 , 作为姐姐的她要扶养弟弟 。 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 , 网友纷纷斥责:生二胎的时候 , 你们根本没有跟我讲 , 那么你们生下来的孩子 , 又凭什么要让我养?“扶弟魔”是责任还是悲哀?。
父母之所以能胜诉 , 是有法可依的:《婚姻法》第二十九条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都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 , 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 , 有扶养的义务 。 ”当然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 , 法律也明确规定 ,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 , 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 , 有扶养的义务 。 ”人生之路 , 何其漫长 。 兄弟姊妹 , 血浓于水 , 当然要互相扶持 , 互相帮助 。 确实 , 我们大多数人也都活在百顺孝为先的大环境里 。 很多女孩在这样的环境下被迫成为了“扶弟魔” 。 扶弟魔 , 是对家有弟弟的长女的另一个称呼 。 这样的姐姐总是把一些钱贴补给娘家用 。 娘家父母接到女儿给的钱 , 转手给了儿子去消费 。 而弟弟只需要跟父母同住 , 即便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也算是孝顺了 。 大家都生活在“长女该当付出牺牲”的大环境里 , 没有任何家长会发出声音提醒大家:长女也是儿童 , 是少女 , 是父母的孩子 。 她们本该有此年龄段该有的天真和童趣 , 叛逆和梦想 。 人们不该以孝顺的名义 , 给长女套上“扶弟”的枷锁 , 长期担当与年龄不符的责任 , 尽不该属于自己的义务 。天降一个需要抚养的弟弟 , 这对于一个刚自力更生的女孩来说 , 除了物质上的压力 , 在精神上的伤害更难以估量 。 父母在生孩子这件事情上请量力而行 , 拿这件事情来说 , 家庭的贫困、姐姐的怨恨 , 会让他快乐地成长吗?这对父母不考虑自己的抚养能力 , 草率地带来一条新生命来到世界 , 对女儿、儿子、自己都是不负责的 。由于法律上兄弟姐妹间的扶养义务的存在 , 在子女已经年龄稍大甚至成年后 , 父母有生二胎三胎的考虑时 , 还是最好能征求子女的意见做综合考量 。 当然 , 这不影响父母最终做决定 。 立此法本意是保护未成年人和维系家庭亲情关系 , 而不是给某些不合格的父母提供甩锅的新方式 , 让原本和谐的家庭关系有破裂的危险 。《摆渡人》里说 , 一个孩子的降生 , 应当源于爱和责任 , 而不是旺盛的繁殖欲望 。 社会上有很多工作岗位必须要有上岗证才能上岗工作 , 但只有父母是无需培训、无需面试就能直接上岗的 。 这点的确是让人忐忑的缺失 , 所以 , 还是希望越来越多的人们能够学会思考 , 学会去慎重地看待这件事情 。“扶弟魔”是责任还是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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