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全国“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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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市监认证函〔2020〕14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 各有机产品认证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 , 宣传和推动有机产品认证工作 , 按照2020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总体安排 , 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开展全国“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活动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一)时间和主题
2020年9月21日—27日 , 集中开展以“有机产品认证:守护绿水青山共享绿色生活”为主题的全国“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活动 。
(二)主要内容
市场监管总局于2020年9月21日在北京举办全国“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 , 发布最新年度《中国有机产品认证与有机产业发展报告》 , 交流推广各地运用有机产品认证守护绿水青山、共享绿色生活的成果与经验等 。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策划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系列活动 , 深入产地加强指导帮扶 , 推动有机产品进农户、商超、社区 , 促进有机产品产供销对接 , 组织有机产品知识讲解、技能培训和技术服务 , 面向消费者、企业等社会各方开展广泛宣传 。 相关宣传海报和视频等材料 , 请在认监委官方网站(www.cnca.gov.cn)下载 。
二、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有机产品认证守护绿水青山、共享绿色生活、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 , 积极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活动 , 大力宣传有机产品认证的作用 , 准确解读我国有机产品认证制度;广泛动员社会各方积极参与 , 利用报纸、电视及网络新媒体等多种媒介宣传报道 , 传播有机认证相关知识;以消费者为关注点 , 创新宣传理念和方式 , 组织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 , 努力扩大社会影响 , 提升消费者对有机产品的认知度和获得感 。 各认证机构应当主动提供技术保障 , 提升服务质量 。
各单位要及时收集活动过程中的媒体报道和音像资料 , 并于2020年10月23日前将活动总结及音像资料报送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 。
联系人:郑林莹、陈恩成
电话:010-82262690、82262709
邮箱:zhenglinying@samr.gov.cn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0年9月2日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全国“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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