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谁死伤谁有理”?正当防卫新规来了!

两高一部关于正当防卫认定新规出炉 , 瞬间引起刷屏 。
9月3日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外公布 , 对正当防卫制度的总体要求和具体适用作出细化规定 , 明确要求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 , 坚决依法认定 , 切实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做法 , 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
可以说 , 以法律之名 , 让正当防卫更硬气!
01
明确“应定尽定”原则
提到正当防卫 , 想必每个人都不陌生 , 但在具体标准上如何界定 , 可能很多人都不甚清楚 。
从昆山“龙哥”案到福州赵宇见义勇为案 , 从河北涞源反杀案到邢台董民刚案……近年来 , 一系列涉及正当防卫适用的案件 , 引发了社会高度关注和网友密集讨论 。 由于多起案件的定性出现过争议 , 有的还经历了一波三折的过程 , 且大都在最终“反转” , 反映出有些公检法部门或办案人员对正当防卫的认定理念有误区 , 也暴露了正当防卫的认定还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 。
在正当防卫的问题上 , 如果法律不能为其撑腰 , 社会正气会越来越萎缩 , 法律的尊严就会被削弱 。 因此 , 制定更精准的正当防卫认定意见 , 统一正当防卫认定标准 , 不仅是公众的期待 , 也是司法部门的需求 。
此次《指导意见》传递出一个明确信号: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 , 坚决依法认定 。 对正当防卫的认定 , 可谓是“应定尽定” 。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 , 是与不法行为做斗争的重要法律武器 。 “应定尽定”让正义之举得到法律应有的保护 , 在全社会形成邪不压正的氛围 , 推动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加以实现 。
02
要把防卫人当普通人
陌生人闯入住宅怎么办?公交车上制止乘客抢夺方向盘算不算正当防卫?追小偷致其受伤反被起诉?打人者停手后就不能还击了?……一些让公众充满疑惑的问题 , 此次出台的意见都有了明确说法 , 给出了答案 。
《指导意见》用22个条文对依法准确适用正当防卫制度作出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 为司法机关准确理解和适用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提供了指引 , 也让更多人有了见义勇为的底气和面对不法行为进行反击的勇气 , 敢于该出手时就出手 。
从具体内容来看 , 《指导意见》一个显著亮点 , 是突出了防卫人的“所处情境”和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 , 明确要求“不能苛求防卫人” 。 通俗点说就是 , 要把防卫人当普通人 , 不能强人所难 , 更不能“事后诸葛亮” 。
不能苛求防卫人怎么理解?昆山“龙哥”案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
关于此案有一个争议点在于被害者“龙哥”手中的刀掉落后 , 于某某夺刀对“龙哥”进行砍杀是否意味着侵害停止或者威胁解除 。 必须承认的是 , 由于不法侵害往往事发突然 , 当事人很难做出理性判断 , 基本上是出于本能反应 , 难以把握分寸 , 有时会造成对方死伤 。 如果办案人员脱离防卫场景进行“上帝视角式”评判 , 就会导致对正当防卫的认定过于严苛 , 个别案件的处理结果与社会公众的认知出现较大偏差 。
“法不强人所难” , 这是我们耳熟能详的法律谚语 , 其内涵就在于不苛求行为人的完美 , 而是还原到防卫人所处的具体情境 , 设身处地思考实际情况 , 给予一个普通人充分、合理的行动空间 。 普通人代表你也代表我 , 代表着最广泛的公平正义 。
03
划出正当防卫、防卫过当、非防卫行为的界限
凡事皆有度 , 过犹不及 。
怎么认定是正当防卫还是相互斗殴?什么是防卫过当?什么是特殊防卫?《指导意见》规定了正当防卫、防卫过当和特殊防卫的具体适用 。
对于相互斗殴 , 《指导意见》第九条要求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 通过综合考量 , 准确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 , 准确界分防卫行为与相互斗殴 。 此前 , 个别案件存在“各打五十大板”的现象 , 只要造成对方轻伤以上后果的就各自按犯罪处理 , 模糊了“正”与“不正”之间的界限 , 新规对此加以了纠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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